第138章 想养玫瑰的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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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次日天还没亮,坐在门边睡的迷迷糊糊的他就听见了门外有人到处在大喊。

    “大小姐……”

    “大小姐……”

    “大小姐……”

    听称呼就知道肯定是在找什么女人。

    而工地里的女人,怕是只有他房里这一个。

    他试探着伸出手,刚要推醒她,忽然看到了自己的手指不仅粗糙,指甲里还带着长时间干活留下的污泥。

    而她的皮肤是那么白,简直比冬日里的雪花还要干净纯粹。

    于是他又缩回了自己的手,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找到个全屋最干净的东西——肥皂。

    他拿着那块肥皂轻轻推了下她的身体:“喂,小姑娘,外面那些人是不是在叫你?”

    他的口音还带着很明显的村子里的乡音。

    她迷迷糊糊被他弄醒,娇懒的模样让他想起了以前见过的在草坪上舔爪子的小猫。

    “他们怎么现在才来?太晚了,太迟了,我不满意,就让他们找去,我要再睡一会儿。”

    娇懒的女孩,语气也是娇滴滴的,翻了个身又睡过去。

    她睡到日上三竿,外面的人就找到日上三竿,而他也硬生生待在房间里没出去搬砖,陪她到日上三竿。

    这么好看的人,又有那么多人在乎她,她跟他是云泥之别,只怕是今日一别,再无机会相见。

    他心里有一万个不舍,只想多看她一会儿,牢牢地记住她的模样。

    可后来,她不仅自己回了家,还把他给一起带了回去。

    她笑吟吟地看着他:“清明,你名字很好听,你可以像你的名字那样,度过清风明月的一生,而不是把宝贵的青春浪费在工地的泥灰里。”

    他头一次庆幸,自己是生在清明节这样一个名字好听的节日里,所以被大字不识一个的父亲取名叫清明。

    幸好啊,幸好是清明节,而不是劳动节。

    然后他成了她的贴身保镖,随叫随到,随行拎包的那种。

    他洗干净了脸,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她们家的保镖都有统一的制服,他看了眼价格,只一件衬衫,就要曾经的他去搬两个月的砖才买得起。

    而她则是看着换上干净衣服的他捧着脸发出惊呼:“哇,清明,想不到你打扮一下竟然这么好看,简直像清晨菏叶上的第一滴露水那样干净透彻。”

    他因她的赞叹而欢喜,又不敢表达的太直白,怕被她看穿那些隐秘的心事,所以只能对着她腼腆的笑了笑。

    她对他赞赏的点点头:“笑起来更好看了,清明,你该多笑笑。”

    一个冷着脸的男人在一旁双手抱胸面色不善地看着两人互动,从鼻腔里发出轻蔑的冷哼。

    后来他才知道她的真正目的。

    原来她是有未婚夫的,那个男人跟她家世相当,模样也风流倜傥,只是性格也太过风流,身边女人不断。

    遇到他那天,就是她跟未婚夫去视察她们家新开的楼盘,也就是他搬砖的那片工地。

    半路上她在那个男人手机里发现了其他女人发过来的暧昧短信。

    她当场发了脾气,那个男人受不了她,把她赶下车一个人扔在了荒郊野外的工地,这才有了两个云泥之别的人那一场阴差阳错的相遇。

    而她之所以把他带走,也不是真的想让他见识外面的世界,而是想要利用他气那个是她未婚夫的男人。

    每当那个男人出现,她就会对他表现得格外关切和亲热,主动挽住他的手臂,主动帮他擦额头上的汗珠。

    她带他逛街,他帮她拎包,她买衣服也不会忘了帮他带上那么一两件。

    时间一长,他的衣品提升,气质也上升了一个台阶。

    她的朋友们见到他甚至会误以为他是哪个刚从国外回来的新贵。

    她也觉得他这模样只做个保镖有点可惜,于是又送他去学口语表达和社交礼仪。

    他的乡音换成了一口流利的京味儿,他的大大咧咧变成了温文尔雅的风度翩翩。

    她还准备接着送他去学管理,可是计划还没实施,她先出了事。

    那个风流的未婚夫在外面搞大了别的女人肚子,又以她的名义让人强行打掉了那个孩子。

    那个女人因此恨透了她,在她常去的娱乐场所埋伏,见到她出现,拿着刀就冲了过来。

    一切发生的太快,根本防不胜防,他没有时间再做其他,只能用身体为她挡刀,为她撑起危险前的最后一道屏障!

    那是他第一次抱住她,她果然像他想象的那样,软的像……像他吃过的那种棉花糖。

    那女人的刀很锋利,她的手法却并不专业,捅到了他背上,却没捅进骨头。

    她的父亲查出了这件事的真相后二话不说就断了她和那个渣男的婚约,而他也因祸得福,得到了他们的赏识。

    他不用学管理了,直接以特助的方式跟在了她父亲的身边。

    老总裁带他去看营销,带他去看风控,带他去看财务。

    在他眼里那是看,在老总裁口中那叫视察。

    他说,这些我都不懂。

    老总裁拍拍他的肩膀,笑呵呵告诉他,“你不需要懂,你只需要学会怎么让懂这些的人心甘情愿地为你打工。”

    那个胡子花白眼神却出奇明亮睿智的老人,笑呵呵看着他。

    “清明啊,你喜欢我们家棠棠对不对?”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感觉自己的喜欢对她那样的人而言,是一种亵渎。

    老总裁却不在乎,开心地拍着他的肩膀鼓励他:“就算你不说我也看得出来,那么紧要的关头,你的第一反应就是护住她,足以证明你对我的女儿一片赤诚。

    我这一辈子,就生了这么一个女儿,我总想着疼她爱她,给她最好的一切。

    可人总归是要老的,再能活的人也有老死的那天,我不能陪她一辈子。

    我得给她找个人照顾她,一个像我一样有钱有势,又能像我一样,包容她的一切任性和小脾气,愿意为她付出自己的一切的人。

    清明啊,叔叔现在很欣赏你,也看出来了你很爱棠棠,可以为棠棠付出生命,但我总不能把棠棠嫁给一个保镖?

    所以,你要是真的喜欢她,想照顾她的后半生,恐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这可比你学语言学礼仪难多了,说不定还会受比挨刀子更重的伤,你要好好的想想,到底能不能接受?”

    她曾是云端的凌霄,他不曾想过让她坠落。

    可眼下又偏偏有了这样一个机会,可以让他飞上云头和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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