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永恒之外的真神



苦读书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在史前成为造物主第一百零一章 永恒之外的真神
(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哈默林的话让塔勒很受用,除了待在造物主的宠信和露卡失宠以外,这是她人生中第三高兴的事情。

    毕竟来自老对头的认可,是对她实力最大的肯定。

    “我是造物主的女儿,区区死雾不过是些许微尘罢了,我轻易就能扫清它们。”

    带着这样的自信,塔勒送走哈默林之后,直接动身前往了北部森林。

    凭借冠绝世间的强大精神力,她确实很轻松就处理了死雾。

    看着恢复正常的森林,塔勒满意的点了点头,就在她以为这件事轻松解决时,更多的死雾透过树木的叶片渗透了出来。

    顷刻间,本已经恢复正常的森林再次被雾气所笼罩。

    塔勒见状,只能继续动用精神力清除死雾。

    一次、两次,塔勒都不知道重复清理了多少遍了。

    然而死雾就如同野草一般,不断重复出现,这让她感觉很是火大。

    她知道周围的树木吸收了神恩湖水,已经是深渊的一部分了,如果不把它们除掉,来自深渊的死雾就会不断渗透出来。

    将北部森林连根铲除,这自然是塔勒所不能接受的,造物主赋予她的使命就是为世间带来绿色,她甚至不惜为此背上了林中女妖这样的污名,怎么可能亲手毁掉自己劳动成果。

    既然不愿森林受到损失,那就只能从更源头的地方着手了。

    只见,塔勒闭上了双眼,强横的精神能量透体而出,迅速凝聚出了一个与她形貌一致的思念体。

    接着,她如同鱼儿入水一般,一头扎进了坚实的地面。

    没错,她打算直接前往深渊,去找墓王这个正主的麻烦,在她看来这才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

    重返地下世界,塔勒注意到蚁族和星神的战争仍在继续。

    斧王内维尔所率领的星辰斗士大军所向披靡,不仅能够凭借人数优势堆死敢于降临的星神,而且还借助深渊的力量开始主动诱杀天上的星神。

    神飨祭品不再是凡人供奉给星神的贡品,在斧王的手中祭品成了迫使星神降临的引子。

    曾经为了方便凡人召唤,而广泛散布神飨祭品的星神,成了最先遭殃的对象,一时间星神们成了惊弓之鸟,生怕留在人间的祭品被斧王找到。

    谁都没有想到,在这场凡人与星神的大战中,凡人占据了绝对的上风,星神则沦为了弱势的一方。

    祂们一旦被迫降临,就别想再返回天幕了,最终只会被分割成碎片,沦为制造星辰斗士的原料。

    局势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连塔勒都有些意外。

    不过,她对此并不在意,无论星神还是蚁族谁赢谁输都一样,这并不是她关心的事情。

    她此来唯一目的就是找墓王的麻烦,谁让对方敢把爪子伸进她的地盘。

    一路找到了无底深渊的入口,塔勒毫不犹豫直接跳了进去。

    深渊之内漆黑一片,除了死雾之外什么都看不见,唯有窃窃低语声不断在她的耳边响起。

    塔勒见状丝毫不惧,随着一声冷哼,她身上的精神能量彻底被引爆了。

    犹如实质的精神风暴开始在深渊搅动,周围的窃窃私语声瞬间变成了惨叫,无论鬼魂还是修罗,都被这股强横的精神力无情碾碎。

    “墓王,对于我的到来,你打算视而不见么。”

    面对塔勒的问话,深渊底部传来了墓王苍老的声音。

    “尊贵的造物主之女,我又怎么敢无视您呢。

    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向您赔罪,只希望杀戮和破坏能让您稍稍发泄心中的怒火。”

    在精神风暴的肆虐下,深渊中的一切被清扫一空,同样也包括了那深邃的黑暗,身在渊底的墓王第一次显出了身形。

    只见,墓王以一个怪异的姿态躺倒在渊底,在神恩湖水不断地冲刷和侵蚀下,他大半身体已经与深渊底部融为一体,只有头颅勉强能够活动。

    本来只有黑色的深渊之底,已经被他的血肉染成了充满腐败气息的猩红色。

    看到墓王的惨状,绕是见多识广的塔勒,也不禁皱了皱眉头。

    “墓王,听你的意思,你知道我此行来找你的目的。

    你既然知道我是谁,又怎么敢让深渊蔓延进我的领地。”

    墓王闻言,面露苦笑的回应道:

    “如您所见,我只是一个意外坠入深渊,并不断在这里腐烂的可怜人。

    我这幅样子,又怎么敢染指您的地盘呢。

    只是因为蚁族的地道延伸出太远了,我一时也无法控制神恩湖水的流向,这才让树木的根系吸收了湖水,意外蔓延到了地上。

    这一切都只是误会,我已经在收束深渊的力量了,请您给我一个弥补过失的机会。”

    面对墓王的光速认怂,塔勒一拳好像打在了棉花上,她原本想的是就算不取对方的性命,也至少要把他打个半死,顺便把这无底深渊给破坏掉什么的,总之是要让对方付出代价。

    眼见墓王如此卑微,她反而觉得很是无趣,口头警告了一番之后,她直接选择了离开。

    另一边,眼见塔勒已经走了,渊底的墓王一反之前的卑微姿态,他苍老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得计的狡黠。

    与此同时,他发动了六道轮回的力量,深渊内黑雾开始涌现,原本被塔勒精神力摧毁的鬼魂和修罗,开始不断复活。

    “啧啧,林中女妖塔勒,她的精神力果然是最强大的,无论凡人还是神祇都远远比不上她一人。

    为了搜集到她的精神力,也只能像这样冒点险了,不过这都是值得的。”

    听到墓王的话语,刚刚凝聚出乌鸦形体的渡鸦罗阿克,忍不住有些幽怨的说道:

    “墓王,林中女妖的精神力能抵得上深渊的损失么。

    您看看她把深渊毁成什么德性了,就算有六道轮回在我们不会死,但六道转动以鬼魂为动力,这需要消耗多少鬼魂我简直不敢去细想。”

    面对手下的抱怨,墓王完全没有在意,他反而笑着说道:

    “呵呵,区区鬼魂只要深渊不断扩张,要多少有多少,而她的精神力却是我现在就需要得到的。”

    渡鸦罗阿克见状,眼中闪过克一丝疑惑。

    他不知道墓王收集精神能量打算做什么,但他能感觉到对方所图不小。

    就在他琢磨着这件事的时候,躺在渊底的墓王一脸感慨的问道:

    “我的孩子,你知道我这一生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么。”

    渡鸦罗阿克闻言,看了看墓王腐烂的身躯,试探性的问道:

    “是沙丽和孪鸢么。”

    谁知,墓王却摇了摇头。

    “我起初很痛恨她们姐妹,毕竟是她们导致我的计划失败,并因此永坠深渊的,但如今时过境迁,一切都已经改变了。

    看看现在星神的惨状,就算当年我能够成就天道化身星神,又有什么意义呢。”

    “时间给予公平,命运催生不公。

    时间让我看清了世界的本质,更看清了自己的上限。

    像刚刚的林中女妖塔勒,她的精神力强大到足以撕裂深渊。

    她天生就是如此的强大,包括我在内的世人难及她万一,因为她是造物主的女儿。”

    “哈哈,现在看来我曾经所追求的力量,竟然是如此的渺小,连塔勒都远远不及,更不要提造物主本尊了。

    可笑我还曾妄想,凭借这股力量取而代之。

    回想起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自己,这才是我最后悔的事情。”

    墓王的这番话很是刨心,不过渡鸦罗阿却难以与他共情。

    毕竟六道轮回的力量再不济,他和一众修罗兄弟还是被对方用这股力量奴役在深渊之中,永远也无法解脱。

    想到这里,他有些酸酸的说道:

    “世间万物源出于造物主,我们无法企及祂不是很自然的事情么。

    墓王您坐拥深渊乃是六道之主,这是许多人都梦寐已久的,您还有什么可后悔的呢。”

    听到渡鸦罗阿克的问话,墓王不禁哑然失笑。

    “你没有在我的经历,是无法看到我眼中的事物的。

    罢了,无论之前如何,从现在起我确实不需要再后悔了,因为我终于找到了更进一步的方法。”

    渡鸦罗阿克不知道墓王到底有什么打算,这时他突然感觉到体内有一股力量在涌动,他知道那是深渊的力量。

    下一刻,他突然爆体而亡,周围的鬼魂和修罗也如同受到连锁反应一般接连死亡。

    六道轮回如磨盘一般继续转动,尽情的榨取着他们临死前的精神力,以及塔勒残留的精神能量。

    看着精神能量在深渊里不断汇聚,墓王喃喃自语道:

    “永恒不变即是真理,而造物主乃是永恒本身,这是我所无法对抗的。

    可惜,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个道理。

    不过,现在觉悟也不算晚,毕竟这世间总有连永恒也无法掌控的真神。”

    说到这里,墓王闭上了双眼,并艰难的昂起头。

    操纵着榨取而来的庞大精神能量,他的视线穿透了幽深的地下看向了天空。

    此时天色已晚,因为战争的关系,天上的星光比较稀少。

    不过,夜空并没有因为繁星的缺席而暗淡,悬挂在天空中的月亮依旧照耀着大地。

    “今晚的月色真美啊,感谢那群被逼到死角的星神,让我意外发现了您的存在。

    我知道您正在孕育,请接受您最虔诚信徒的赠予。

    希望有朝一日,我能跟随在您的身边开启暗月巡礼,一同击碎那令人厌恶的永恒。”

    说着,墓王将榨取的精神能量投向了月亮。

    另一边,在遥远的月球之上,一颗不起眼的孢子接收到了这股精神力。

    它本不应该生长,但此时却从不朽的壳膜表面延伸出了一条细长的菌丝。

    这条菌丝正在绝望星神的祈求中,以及墓王这样投机者的野望之中,迅速生长蔓延……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在史前成为造物主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在史前成为造物主》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在史前成为造物主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在史前成为造物主》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