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冲突



苦读书推荐各位书友阅读:百夜封天第五十一章:冲突
(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玄夜此刻已混入人群,与那长毛狒狒战在一起。

    这些狒狒不过化物后期,已入不得他眼。倒是那只狒狒王有混灵初期的修为,一双铁拳威力惊人,丝毫不比玄夜的游灵诀差。

    虽说修为同等,但妖兽体质天生优于人族,不是皮糙肉厚,就是有得天独厚的天赋,比如云鹿的对角。

    这狒狒王光是体型,就比同种族大上数倍,一身黑色长毛油光滑亮,能轻而易举的挡下笔势。

    但莫岚与另一名碧云门之人,既是感宗门天才,手段自然也多。

    斗了不到一会,战技就用了好几种,与狒狒王战的难解难分。

    他们不像玄夜这般,靠着天灵地宝锻体,还拥有妖血、大寂灭这种妖孽的血脉以及功法,强行越级。

    却拥有宗门极佳的资源,修习的战技更多,对于运灵之术,也显得更为高明。

    战至酣处,莫岚直冲而起,手中长笔墨锋绽出强光,化为数米长的战刃凌空劈落。

    “轰”的一声,狒狒王倒地。另一位碧云门的天才一记崩裂斩,落在狒狒王脑门,砍的血浪飞溅。

    这一击,让狒狒王差点没缓过劲来。

    “宁师弟,你的实力可谓日益精进啊!”莫岚恭维了句,又扭身看向人群,把目光落在南光鸿身上。

    “哪敢跟莫岚师兄比,”上官宁皮笑肉不笑地应了句,顺着莫岚视线看去,轻笑道:“可是小宗之中有熟人?”

    莫岚冷笑一声,“我不过是想看看这些人有没有拖后腿罢了。”

    言罢,他再次冲向已经爬起来的狒狒王。

    另一处,玄夜和南光鸿负责掠阵,搅乱长毛狒狒的攻击,让其余人进攻。

    反而形成以两人为首的进攻潮,随着最后一只长毛狒狒被斩杀,狒狒王也在此刻倒下。

    一部分人开始收割战场,倒是小宗之人,全被驱走,只能在一旁干看着。

    光头的理由很明确,先收集,最后统一分配。

    人群中虽有些不悦之语,最终还是忍了下来。

    一路推进,杀得妖兽不下四百只,不过除了狒狒王,都是化物后期居多。

    入夜时分,众人在一处小溪旁安营扎寨。

    玄夜倒是习惯睡在荒山野岭,也没这么讲究,打算找个树杈了事。

    刚在四周转了转,回来时却听到有争吵之声,远处众人围在一起,似乎还传来打斗声。

    走近之后,才发现有个小宗之人跪倒在地,脸上全是鲜血,双目似火,瞪着那个光头。

    这人玄夜记得,名为王飞,是个小宗的执事,有化物后期的修为。

    而那个光头,一路上也听闻不少事迹。其名罗冲,乃天岚宗附庸宗门的一个长老,喜欢狗仗人势,修为是混灵初期。

    “我们也杀了不少妖兽,凭什么把最差的材料分给我们?”王飞愤愤不平,明明都是拿命去拼,凭什么拿的差,还分的少!

    罗冲一脸不屑,“没有我们,你们能闯进这里吗?恐怕连进山的勇气都没有,光那头云鹿就足以拦住你们这群废物!”

    小宗之人虽是愤懑,却自知势弱,若得罪光头,会牵连自家宗门,也不敢出头。

    众人怯弱的表情,全被罗冲收入眼中,笑更加放肆,抬脚将王飞踹倒在地。“杂碎玩意,还敢私藏。不知道这世道强者为尊,你们既然跟上来,就要遵守我们的规矩!”

    王飞被一脚踢得喘不上气来,想到那妖晶是独力拼杀所得,心间怒火中烧,张嘴喷出一大口血水,竟晕死了过去。

    罗冲见状,还想再踹上一脚,却被一道蓝影挡住。

    “得饶人处且饶人,还是你们天岚宗缺这一块妖晶?”南光鸿冷然道。

    “一块妖晶自然不缺,但若一条狗不听话,惹得整个狗群都不听话,那才是真的失了脸面。”

    莫岚在众人拥簇下缓缓走来,瞥了眼晕倒在地之人,又看向南光鸿,眼中露着冷光。“怎么?你想做那一条狗?”

    南光鸿默默捏紧拳头,却没有再应话。

    莫岚一副胜者之姿,又冲着罗冲问:“他想要多分一点材料?”

    “不仅如此,他还私藏妖晶!”

    “哦?”莫岚冷眸微眯,脸上露出一起狠厉,“把他丢进山里,任他自生自灭!”

    此话一出,众人脸色一白,想到怀中私藏之物,皆是心虚的低下头。

    唯有南光鸿站出来,咬着牙问:“那妖晶是他自己杀妖所得,为何不能留着?”

    “自己杀妖?杀的什么妖?”莫岚扫了眼低头的众人,最后把视线停在南光鸿身上。“就凭你们?有资格踏入这地冥山脉杀妖么?”

    此话一出,大宗之人纷纷嬉笑起来,眼中所露之意不言而喻。

    玄夜微微皱眉,虽然此话不假,小宗之中唯有两人有混灵初期,也只有南光鸿踏入混灵中期,但大宗若真看不上,大可一开始就不让他们跟着。

    再者,路上大多数时间都是小宗探路,拼杀最狠也是他们,这多少有点过河拆桥的意思。

    这闲事,他虽然不想管,但南光鸿这个朋友值得一交。加上他所报宗门乃笔灵宗,也无需担心惹祸上身。真到情急之时,还是得出手相帮。

    此刻,南光鸿已被惹怒,二人本来有仇怨,加上对方做事如此狠绝,丝毫不把人命当回事,指着莫岚。

    “你可敢与我一战?看看我这小宗之人,有没有资格踏入这里!”

    莫岚勾起嘴角,仿佛正合心意,挥手示意众人散开,松了松筋骨,拿出手上的长笔指向对方,“这可是你自找死路,来吧!”

    南光鸿同样祭出蓝色长笔,一声轻喝,率先动手。

    双方累了一天,也没有过多试探,出手即是全力。

    南光鸿手中长笔蓝光大盛,凝化长剑对上莫岚的大刀。

    交击瞬间,墨痕四散,反冲而出。

    每一次对撞,都引得风摇树动,山林发震。

    二人一阵近战对拼,随后分开,施展游灵诀。

    青蓝二光同时亮起,化作虹芒冲向对方。

    一声炸响,光芒四射,强大的威力将地面轰出一个大洞。

    烟尘过后,二人再度战到一起。

    莫岚没想到南光鸿实力如此强横,虽然今天有所虚耗,却早已吃过丹药,恢复了七八成,怎么也不认为会被压着打。

    如今事实就在眼前,心中既是震惊,又是恼怒!

    他堂堂天岚三子,天岚宗未来的门面,竟被一小宗之人压着打!传出去后还有何颜面在东洲混?

    想及此处,莫岚憋住一口气,再提灵元,化为三米长刀迎空劈落。

    若是眼尖之人,定能认出,今天正是借着这一招击倒狒狒王,从而奠定胜局。

    此招一出,大宗之人皆是笑了起来,几欲为莫岚欢呼。

    然而,南光鸿不疾不徐,一声轻喝,蓝光盘身而绕,引动疾风,化为湛蓝大剑,呼啸而出。

    双方对轰,方圆百米的碎石齐齐抖动起来,如同雀跃的精灵。

    随着战况焦灼,一声炸响。碎石一齐炸裂,化为漫天石粉,惹得众人纷纷退避。

    炸响过后,莫岚的大刀也渐露崩坏之像。他瞳孔一震,却有些心急起来,灵力顿时不稳。

    随着大刀彻底崩坏,被一剑震开,凌厉的剑锋却从他身旁飞过。

    狂风凌冽,强大的威势轰入地面,撕开一道五米长的深痕。

    南光鸿缓缓收回剑势,一声蓝衣随风而动,胜负分晓,脸色才有了丝丝缓和。

    然而,莫岚不仅不感激,反而更为恼怒:“你是看不起我?还是你以为就凭你,真的能杀我不成!?”

    南光鸿默然,青衣门与天岚宗交恶,但还没有彻底撕破脸皮。

    他此战只想教训莫岚一顿,并不想彻底得罪天岚宗,既然胜负已分,就要收手离开。

    然而莫岚不依不饶,胜负已分还凝刀劈来。南光鸿只能再次凝聚墨锋,正在此时,察觉背后传来一道冷芒。

    下一刻,他背后如遭针扎,一股强烈的痛意从脊骨传遍全身。

    眼见刀锋落下,南光鸿顾不得疼痛,只能以墨锋强挡刀锋。双重夹击之下,当即喷出一口血水。

    在外人眼里,就是南光鸿不敌之像。

    但玄夜却看的清清楚楚,是大宗那边有人动了手脚,甩了一个暗器出去。

    那暗器呈水滴形,颜色暗沉,藏匿于夜色中,悄然落在南光鸿背上。

    事发突然,哪怕玄夜想阻止也已经来不及,如今战局突变,只能紧紧盯着眼前这群大宗之人。

    察觉对手气势弱了许多的莫岚,并不知道是暗器所致,反而以为是刚刚南光鸿与他对拼,已经留下暗伤。

    “原来我只差这一口气!”莫岚心念着,当即咬牙、加催灵元,手中墨锋愈发凝实,将南光鸿的墨锋压裂。

    “我可不会像你这么愚昧,既然你不杀我,那就去死吧!”

    莫岚狞笑着,刀锋爆起强光,震碎对方的墨锋。

    南光鸿也被彻底惹怒,默念法诀,体表浮起一层轻纱。

    一时间,华光流转,刀锋砍在轻纱上,竟被硬生生挡了下来!

    “青缕秘法!”莫岚惊呼,没料到南光鸿竟有这一手,赶忙撤身而退。

    岂不料,南光鸿气息大变,眼中冒着怒火,追至莫岚身前,一记气劲压在对方胸口。

    强劲的力道将其震飞,刚落地就大吐一口血水。

    眼见莫岚再现颓势,罗冲再次祭出小锥,却突然身子一颤,脸色急变。

    僵住片刻后,他脸色变得娇红,不停地用手撩拨身旁之人,嘴里还发出低低的撒娇声。

    “来嘛,小娘子~你快脱衣服啊~嘻嘻!”

    “罗老龟,你是不是发骚啊!死远点!”

    罗冲可不管这么多,眼前的大汉,早已成为脑中娇羞的小娘子,不仅上下其手,呼吸也愈发沉重,就像随时都要控制不住体内的血脉!

    玄夜看在眼里,感叹媚狐之威,果真吓人,同时也对炼制出来的百烈针极为满意,想必以后还会有大用处!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百夜封天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百夜封天》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百夜封天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百夜封天》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