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 巨坑里的长公主(二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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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比族长们感受深刻的,还有留在广州城那八百游客。

    这一回跟着出国旅游的人。

    除了要抢购船票,衙门对上船的人还有一个要求。

    必须能识文断字!

    说是,怕他们到了大唐当睁眼瞎。

    仙居城那一批非官方又上了年纪的人听了这个要求后,气急败坏。

    想要脱盲拿毕业证,短时间内根本来不及。

    只能让家中的年轻人们,前来大唐见见世面。

    来之前。

    在自家地盘上,一个个跟猴子一样活泼的年轻人们。

    到了广州城半个月后,就有些畏手畏脚了起来。

    每晚的卧谈会,主题不一。

    今夜,就有人惊叹:

    “夭寿哦,大唐的衙门竟然明令禁止任何人吃鲤鱼!渔民们若是不小心抓到了鲤鱼只能放生,既不能吃也不能卖,谁敢贩卖就要打六十大板!”

    “为啥不让吃鲤鱼?红尾鲤鱼的滋味还挺好的!”

    “‘鲤’与‘李’同音,你们还记得大唐的天可汗陛下姓什么不?”

    “原来如此,长知识了!嘿嘿,幸好我们新南越国没有这样的忌讳,不然我们就吃不上鲜嫩美味的鱿鱼了!”

    一时间,还引来了众人的哄堂大笑。

    有人接着为大唐的百姓们鸣不平:

    “不让人吃鲤鱼也就罢了,最奇怪的是,还不允许穿黄色的衣服哩!只有天可汗陛下,才能穿黄袍。”

    此话一出,室内的“嘶”声不断。

    虽然吧。

    他们男子汉大丈夫真对黄色的衣裳无感,平时就爱穿蓝色。

    但,不让穿和不喜穿,可是两码事。

    一个学霸小子,听了上诉两个律令,直摇头:

    “这都不算甚,唐律里还有十恶不赦之重罪!”

    “十恶都有甚?”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连声追问。

    学霸不疾不徐道:

    “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都是上了几年学能脱口而出国法律令的人,默默的在心里一一对应着解读。

    半晌,有人向学霸求解惑:

    “谋反、谋大逆和谋叛好理解,就是咱们的叛国罪呗,到哪儿都是掉脑袋的大罪!不孝都有些什么说法,怎就成了十恶之重罪呢?”

    学霸解释道:

    “不孝就字面意思,和我们新南越国大差不离!不外乎不听爹娘劝解、不敬重爹娘,打骂爹娘或不赡养之类的。”

    有人瓮声瓮气的问:“打骂爹娘是不孝重罪,那爹娘打骂子女该当如何?”

    学霸:“前几日,我听说了一个案子,今晚说与你们听一听!

    有一个当阿爹的下工回家,让儿子给他端茶。茶水递上去,当爹的嫌儿子端来的茶水烫,要打儿子,儿子跑了。

    他爹追赶,在追的过程中自己绊倒在地摔死了。最后,衙门就用了‘不孝’罪,判了这个儿子杀头!”

    众人:好一个不孝,好一个无语子!

    学霸接着说:

    “唐律中比较特别的是,做晚辈的告发父母是不孝!在服丧期间,未经长辈同意就擅自成亲的,也是不孝。”

    有人很是不服气:“爹娘要是打得太狠,子女受重伤了也不能向衙门状告么?”

    学霸点头:“自然是可以的,不过,子女要告发的爹娘,进衙门后,先要打四十大板!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爹娘反诉子女,能证明其忤逆不孝的,子女在伤势不严重的情况下,父母可免责。

    伤势过重致死的,最多判有期徒刑一到两年。”

    所有人不由得,都狠吸了一个冷气!

    天了噜,在大唐做晚辈的可真是不容易!

    一个不孝的罪名扣在脑袋上,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想想他们之前在家,动不动就与爹娘拌嘴的日子。

    搁在大唐,会不会被邻居举报啊?

    大热的天,不少人在被窝里直打哆嗦了。

    心里暗下决定,回国后,被阿娘追着打的时候,一定要跑慢一些,还要让她注意脚下。

    学霸同叹气:

    “在大唐以孝治国,以孝当道!但在婚姻生活中,过得更难的还是妇人!

    根据唐律,丈夫家暴打伤妻子的,只按照殴打旁人减两等治罪,如果致死,才不减。

    妻子殴打丈夫,如果丈夫告发,则罪加三等,如打死了丈夫,妻子会被斩首。”

    一个小伙子“嗷”了一声:

    “天神老爷啊,像我阿娘那种,有事没事都要捶我阿爹一顿的妇人,来大唐岂不是要坐牢的!唉哟,我回仙居城可要给她好好学一学。”

    打得过男人的妇人还是少数,更多的小子想到的是自家的姊妹。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是嫁出去的姊妹,被家暴后还不能受到国法律令的制裁.

    不能再想,想下去,他们的拳头都硬了。

    还是咱们新南越国好,生命权,就是公民最高的权利!

    除了战争和正当防卫,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谁,致人死亡的,都要接受律法的制裁。

    更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律令。

    强调的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学霸沉默了几分钟,又继续放冷枪:

    “除了十恶之罪,大唐的律法还有许多。

    就比如,根据婚法规定:家庭财产由家长统一支配,子孙不得私有财产。如若子孙私自动用家庭财物,处以笞十至杖一百的刑罚。”

    做孝子贤孙不难,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新南越国所有成年人,都是有公分账户的。

    他们上班领工资后,一般都会孝敬爹娘一半,再留一半做今后自己小家的购房资金或平时交友零用等。

    花自己辛辛苦苦上班挣来的钱,还要衙门被打屁股?

    爹能忍,孙不能忍也!

    此外,让年轻小伙子们遗憾的事还有一桩。

    有不少小伙子还巴巴的盼着,就想在旅游的时候,顺便给爹娘带一个媳妇儿回家去。

    大唐的女郎肤白貌美,他们中意得很。

    但是吧,唐律有规定。

    外国官员来大唐出使,不能私自与官员或百姓之家的女郎结亲。

    不是官员也不是偷越国境的不法人员,娶汉女为妻也是有条限制的。

    那就是,不准带回国内!

    如果带回国内,无论是女子还是外国人都要治罪,需流放两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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