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王的十七妖男 半路杀出来的超级采花贼。
半路杀出来的超级采花贼。
谷梁亮番外:
说起来还真是有够神奇的。
那晚我刚刚决定当采花贼。
其实在那晚前我就在江湖上放了很多莫虚有的狠话。比如我玷污了多少女子贞洁之类的。
结果就是,我短短时间内就火了起来。事实上,我一个女人都没有碰过。
那晚决定开始试试看采花贼好不好玩。
我永远不会想到,会因此嫁人。
那天的婚礼可以说是震撼了所有人。
我被指控为半路杀出的采花贼。
感动的是,她那般坚定的面对所有人的质疑,笑着为我澄清。
后来的洞房,我万万没有想到她会出千,原来,她那般敏感,害怕也在乎另外两人的想法。
于是我也发现了,她不擅长说谎这个事实。出个千就紧张成那样,这让我恍惚昨晚和我拼酒的那个豪爽女人是不是她。
我是谷梁亮,谷粱一族唯一的后代。那个神秘氏族的接班人就是我。没有弟弟,因为我就是谷梁亮,没有谷粱量。
障眼法很管用,骗了所有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耶律寒化敌为友。
@其实抛开上一代的恩怨,我们两个很适合当兄弟。但是世界上就是没有如果。
于是,一个女人让我们两个成为了兄弟。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
直到后来,被端木离下杀手。
我承认,我太骄傲。
如果那个时候我愿意和熙和在场的人说一声我有难,素儿就不会引发情殇,就不会血洗三国整整二十几天,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的人死去。
很多东西真的没有如果。
可惜我发现地还是晚了。
她的一切都那么让我迷茫。
她聪明却愚笨,她灵活却又呆板,她专一却又博爱。
有时候我却总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迷。
一个我所无法参透的迷,一个我所愿意一生追随的迷。
做她的男人是很辛苦却又很幸福的一件事情。
首先要忍受无边无际的嫉妒、吃醋、忽略。
接着就是要宽容大度学会和别人分享一份爱情。
然后就是连生孩子也得包下来。
最后就是当一个贤夫良父。
听起来真是让人无语,但是我却真切体会了。
我是幸福的。
虽然嫉妒,但是她会哄我。
虽然分享,但是属于我的她会给够。
虽然还要生孩子,但是孩子很听话。
虽然日子过得平淡,却让我着迷。
幸福如此简单,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她并不完整快乐。
十七天的轮回,总有一天她是和眼泪相伴的,这时候她是一个人的,唱着歌,弹着琴,看着画,流着泪、想着他,然后大哭一场。
我从来不知道她这么爱、这么爱他。
十三年将近十四年了。
就算放不下也应该看开了。
然而我错了,她的执拗,她的坚持,简直就是疯子。
没有人再劝她了。
因为没有用。
我现在和耶律每天都研究着澈教我们做的巧克力。
我第一次尝到比糖更好吃的甜品。
心想着她也许会喜欢。
还有就是孩子们。
现在我的孩子们也整天跟着他的孩子一起玩闹。
这样挺好。
比起从前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
听耶律说,完颜和素儿在那一次风沙里毁了沙宫。
这让我惊讶。
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沙宫,那个神秘的鬼地方,我可没少吃苦头。只是没想到家族辛苦建造的沙宫,硬是被他们两人给毁了。
当然我更没有想到为了找族人竟然去皇陵。
但是我…却感动到无言以对。
我现在的生活和归隐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却多了快乐,少了寂寞。
说起过去,每次赫连和欧阳都咬牙切齿地说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家伙坏了他们的好事。
每次我都会高兴地眯起眼睛,回忆那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以及,那个震惊天下的婚礼。
敬很欣赏我,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就像竟然能和赫连和欧阳打成一团也是没有想过的。
我没有朋友。
也没有亲人。
但是这些都在那一夜之后,翻天覆地地改变。
我感激素儿给我的爱情,友情,亲情。
这一切都是我奢望的东西,她却一个也不落下全给了我。
真的真的真的是、好幸福。@
’现在的我很喜欢深夜。
很喜欢梨花清酒。
很喜欢屋顶。
同样如此的还有赫连。
欧阳曾经笑话我和赫连有屋顶情结,实际上,只是我们太过于怀旧。
旧的事物总是最最美丽的。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一夜坐在屋顶上唱歌的她,双眸亮地塞过了星星。
就那样在我心里悄无声息地一次一次不断重播,毫不厌倦。
我想赫连也是如此。
有些晚上,孩子们睡了之后,我会和赫连一块儿去屋顶喝酒。
不说话,就只是喝酒,都能明白彼此此刻的心情。
我永远知道赫连这个重感情的家伙所为我做的一切。
也就是因为这样,我曾经有过一种亏欠感。
无论如何,我都算是一个第三者。
霸道地插、,,入婚礼,霸道地分享了她,霸道地出现在两人中间。
但是赫连从来没有恨我,怨我。
他只是偶尔会笑着骂道:谷梁亮你这个家伙,坏我好事。
突然觉得肚子很饿,便起身走向厨房,不料却看到这么一幕。
她手忙脚乱地在厨房熬汤,还一边轻轻的哼着歌。
我想起了我们十六个男人每晚睡前都会有一碗热气腾腾的汤,之前还以为是碧轻安排的。现在才明白,每晚都是她在熬。
十七个砂锅正热火朝天地熬着。连…独孤瑾那份也有。
心底很暖很暖,此刻额头满是汗水,脸颊还有碳灰的她,多么像一个温婉的妻子,尽最大努力做一个完美的好女人。
其实她真的真的是一个迷,至今我还是没有看透的迷。
也许是,我还不够聪明。
悄悄离开,飞到了屋顶。今晚的星星特别多,但是就是不知道她有没有发觉。
突然很想喝酒,喝梨花清酒。
夜晚的风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很干净很湿润。即使很凉,却不会让人困倦,反而会清醒。
躺在屋顶,听着她唱着那首《爱殇》,望着满天的星星,忽然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浮上心头。
如果故事可以重来,回到十六年前的那天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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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杀出来的超级采花贼。
谷梁亮番外:
说起来还真是有够神奇的。
那晚我刚刚决定当采花贼。
其实在那晚前我就在江湖上放了很多莫虚有的狠话。比如我玷污了多少女子贞洁之类的。
结果就是,我短短时间内就火了起来。事实上,我一个女人都没有碰过。
那晚决定开始试试看采花贼好不好玩。
我永远不会想到,会因此嫁人。
那天的婚礼可以说是震撼了所有人。
我被指控为半路杀出的采花贼。
感动的是,她那般坚定的面对所有人的质疑,笑着为我澄清。
后来的洞房,我万万没有想到她会出千,原来,她那般敏感,害怕也在乎另外两人的想法。
于是我也发现了,她不擅长说谎这个事实。出个千就紧张成那样,这让我恍惚昨晚和我拼酒的那个豪爽女人是不是她。
我是谷梁亮,谷粱一族唯一的后代。那个神秘氏族的接班人就是我。没有弟弟,因为我就是谷梁亮,没有谷粱量。
障眼法很管用,骗了所有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耶律寒化敌为友。
@其实抛开上一代的恩怨,我们两个很适合当兄弟。但是世界上就是没有如果。
于是,一个女人让我们两个成为了兄弟。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
直到后来,被端木离下杀手。
我承认,我太骄傲。
如果那个时候我愿意和熙和在场的人说一声我有难,素儿就不会引发情殇,就不会血洗三国整整二十几天,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的人死去。
很多东西真的没有如果。
可惜我发现地还是晚了。
她的一切都那么让我迷茫。
她聪明却愚笨,她灵活却又呆板,她专一却又博爱。
有时候我却总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迷。
一个我所无法参透的迷,一个我所愿意一生追随的迷。
做她的男人是很辛苦却又很幸福的一件事情。
首先要忍受无边无际的嫉妒、吃醋、忽略。
接着就是要宽容大度学会和别人分享一份爱情。
然后就是连生孩子也得包下来。
最后就是当一个贤夫良父。
听起来真是让人无语,但是我却真切体会了。
我是幸福的。
虽然嫉妒,但是她会哄我。
虽然分享,但是属于我的她会给够。
虽然还要生孩子,但是孩子很听话。
虽然日子过得平淡,却让我着迷。
幸福如此简单,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她并不完整快乐。
十七天的轮回,总有一天她是和眼泪相伴的,这时候她是一个人的,唱着歌,弹着琴,看着画,流着泪、想着他,然后大哭一场。
我从来不知道她这么爱、这么爱他。
十三年将近十四年了。
就算放不下也应该看开了。
然而我错了,她的执拗,她的坚持,简直就是疯子。
没有人再劝她了。
因为没有用。
我现在和耶律每天都研究着澈教我们做的巧克力。
我第一次尝到比糖更好吃的甜品。
心想着她也许会喜欢。
还有就是孩子们。
现在我的孩子们也整天跟着他的孩子一起玩闹。
这样挺好。
比起从前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
听耶律说,完颜和素儿在那一次风沙里毁了沙宫。
这让我惊讶。
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沙宫,那个神秘的鬼地方,我可没少吃苦头。只是没想到家族辛苦建造的沙宫,硬是被他们两人给毁了。
当然我更没有想到为了找族人竟然去皇陵。
但是我…却感动到无言以对。
我现在的生活和归隐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却多了快乐,少了寂寞。
说起过去,每次赫连和欧阳都咬牙切齿地说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家伙坏了他们的好事。
每次我都会高兴地眯起眼睛,回忆那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以及,那个震惊天下的婚礼。
敬很欣赏我,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就像竟然能和赫连和欧阳打成一团也是没有想过的。
我没有朋友。
也没有亲人。
但是这些都在那一夜之后,翻天覆地地改变。
我感激素儿给我的爱情,友情,亲情。
这一切都是我奢望的东西,她却一个也不落下全给了我。
真的真的真的是、好幸福。@
’现在的我很喜欢深夜。
很喜欢梨花清酒。
很喜欢屋顶。
同样如此的还有赫连。
欧阳曾经笑话我和赫连有屋顶情结,实际上,只是我们太过于怀旧。
旧的事物总是最最美丽的。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一夜坐在屋顶上唱歌的她,双眸亮地塞过了星星。
就那样在我心里悄无声息地一次一次不断重播,毫不厌倦。
我想赫连也是如此。
有些晚上,孩子们睡了之后,我会和赫连一块儿去屋顶喝酒。
不说话,就只是喝酒,都能明白彼此此刻的心情。
我永远知道赫连这个重感情的家伙所为我做的一切。
也就是因为这样,我曾经有过一种亏欠感。
无论如何,我都算是一个第三者。
霸道地插、,,入婚礼,霸道地分享了她,霸道地出现在两人中间。
但是赫连从来没有恨我,怨我。
他只是偶尔会笑着骂道:谷梁亮你这个家伙,坏我好事。
突然觉得肚子很饿,便起身走向厨房,不料却看到这么一幕。
她手忙脚乱地在厨房熬汤,还一边轻轻的哼着歌。
我想起了我们十六个男人每晚睡前都会有一碗热气腾腾的汤,之前还以为是碧轻安排的。现在才明白,每晚都是她在熬。
十七个砂锅正热火朝天地熬着。连…独孤瑾那份也有。
心底很暖很暖,此刻额头满是汗水,脸颊还有碳灰的她,多么像一个温婉的妻子,尽最大努力做一个完美的好女人。
其实她真的真的是一个迷,至今我还是没有看透的迷。
也许是,我还不够聪明。
悄悄离开,飞到了屋顶。今晚的星星特别多,但是就是不知道她有没有发觉。
突然很想喝酒,喝梨花清酒。
夜晚的风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很干净很湿润。即使很凉,却不会让人困倦,反而会清醒。
躺在屋顶,听着她唱着那首《爱殇》,望着满天的星星,忽然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浮上心头。
如果故事可以重来,回到十六年前的那天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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