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对战索隆【求收藏】



苦读书推荐各位书友阅读:海贼之礼包系统010:对战索隆【求收藏】
(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哒!’

    ‘哒!’

    ‘哒!’

    道馆里传来一阵阵的竹剑碰撞,在耕四郎的见证下,索隆用着那还未成型的三刀流将一名道馆学徒击败。

    “切,也不过如此嘛。”索隆哼了哼骄傲的说道。

    “哼。”闻言,那名被击败的学徒不甘示弱的说道。“现在只是古伊娜大姐和凛大哥不在而已。不然的话他们一定能够击败你的。”

    “他们很强吗?”索隆顿时问道。

    “那是当然了,古伊娜大姐和凛大哥可是我们这里最厉害的了。。”学徒肯定道。

    见此,索隆顿时挥了挥手里的竹剑,不服的说道。“那好,你让他们出来,我一定会打败他们的。”

    “切,古伊娜大姐他们现在可是在训练中,才没有时间陪你打呢。”学徒傲娇的说道。

    “那好,我就先打败道馆馆主,然后再去挑战他们。”索隆挥了挥剑说道,手里的竹剑直接指向耕四郎,道。“接受我的挑战吧。”

    “哈?”

    听到索隆的话,耕四郎顿时一愣,随后连忙罢了罢手,尴尬的笑道。“算了吧。我就不和你打了。”

    耕四郎可不会去和一名小屁孩对战,虽然这个小屁孩在他看来蛮有天赋的。

    不过索隆不罢休道。“不行,我的目标就是打败所有的道馆,成为最强的剑豪。”

    “真是伟大的梦想呢。”闻言,耕四郎笑了笑,不过还是摇了摇头说道。“不过,我可不会接受你的挑战。这样吧,我让古伊娜他们回来,你能够打败他们再说。”

    “也行。”索隆点了点头,迫不及待道。“我要打败他们,然后再挑战你。”

    “呵呵。”耕四郎摇头笑了笑,对着一名学徒说道。“你去把凛和古伊娜叫回来吧。”

    “好的。”学徒点了点头立即就是跑出去了,正好叫古伊娜大姐还有凛大哥回来教训那个可恶的小鬼。

    ……

    森林里。

    学徒的少年先是找到了古伊娜,然后再和古伊娜一起找到了正在训练的凛。

    从学徒少年那里清楚事情的缘由后,凛顿时来了兴趣。

    “索隆?这么快就来了啊。”

    心中喃喃着,凛不留痕迹的瞥了眼身旁的古伊娜。根据原著的剧情看来,应该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发生古伊娜死亡的事情。

    “要时不时注意才行。”凛心中提醒着自己。

    因为不清楚具体的时间,所以凛也怕古伊娜在自己没注意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摇了摇头,暂时甩出这些想法。

    凛和古伊娜在一旁学徒少年惊愕的目光中脱去负重,然后朝着一心道场跑去了。

    没多久,三人便是回到了道场里。

    刚刚进入道场,凛便是看到了那个醒目的小屁孩,绿头发的罗罗亚?索隆,这家伙可是日后草帽海贼团的二当家啊。

    “父亲。”

    古伊娜没有在乎索隆,来到耕四郎勉强便是喊道。

    “嗯。”耕四郎脸上浮现出温和的笑容,看着凛还有古伊娜,问道。“你们谁要和索隆对战?”

    “我来吧。”闻言,凛抢先一步道。

    他也想见识见识现在索隆的三刀流到什么地步了。

    听到凛的话,原本正想开口的古伊娜也停了下来,正好打算看看凛的实力。

    见此,耕四郎便是点了点头道。“那好,就凛你去吧。”

    “嗯。”凛点了点头。

    径直走到索隆的面前,拿出竹剑,缓缓开口道。“接下来我是你的对手,凛·潘多拉,请赐教。”

    “罗罗亚·索隆!请赐教!”

    索隆也是回道,嘴里咬着一把竹剑,左右手也分别拿着一把。

    周围的人纷纷就退,空出场地让给两人对战。

    两个人相互盯着对面。

    索隆率先出手,‘喝’的呐喊一声,直接冲了过来,双手中的竹剑直接对着凛从上往下劈了下来。

    见此,凛直接一抬手,将手里的竹剑横档在头上,轻松挡住。

    ‘啊!’

    索隆再次呐喊一声,一甩头,嘴里的竹剑朝着凛的腹部击打过来。

    “哪里会这么容易就被你击中。”凛心中道,手臂一震,力量爆发。

    直接将索隆左右手的双剑震飞,随后立即挡住了那朝着自己腹部击来的竹剑……

    -------------

    求收藏求鲜花求打赏啦,这些对于新书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求支持。

    另外说一下,主角以后肯定是走海贼路线,问个问题,海贼团的成员要不要自己乱入几个其他动漫的人物?比如吾王。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海贼之礼包系统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海贼之礼包系统》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海贼之礼包系统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海贼之礼包系统》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