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着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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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疼,这感觉,不用多说,

    疼到什么程度,经历过的人有不同的体会,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可以反着来,什么意思?

    明明知道疼,还刻意,主动的去忍受或叫享受吧!

    小的时候,没啥文化,本能的知道烫了,磕了碰了,扎了,都得很难受的体会一会!下回一定得注意啊!

    上学了懂事了,知道了,壁虎为了保命会把自己尾巴断掉,实际是它防敌的一种手段。

    因为断掉的尾巴里有很多神经,尾巴离开身体后,神经并没有马上失去作用,所以还能摆动。

    说到这里,有一问,如果你问,壁虎的尾巴是怎么断的,可能没有人会答出来,为什么会这样,这可能是一个很有深度的话题?明明知道断,为什么会不知道怎么断?哈哈哈哈!

    当壁虎遇到敌人攻击时,它的肌肉剧烈收缩,使尾巴断落。刚断落的尾巴由于神经没有死,不停的动弹,这样就可以用分身术保护自己逃掉。

    现实的社会里,你会发现一个现象,自残,自虐,这可能要上升到种族文化,和心理学的层面才能解释。

    这里不去研究那些太吓人的行为,说说纹身,和戒疤,美,个性,标志的表达!

    纹身是通过颜料穿刺真皮层在表皮留下永久图桉的身体修饰方法。

    许多民族认为文身可以防病袪灾。也有的民族用文身标明地位、身份或某一集团的成员资格,但最普遍的动机是为了美观。

    人类纹身的历史由来已久。至今非洲、亚洲等地区的原着民仍广泛延用着纹身作为部落或宗教标记。纹身在中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三千五百年,与一种被称为“墨型”的刑罚有关。

    中国封建时期刺青是一种符号,在被判流放、充军的犯人身体明显的部位甚至是额头刺下“流放”“充军”或者直接将罪名刺出来,如:小偷、流氓等,其目的我想应该是因为当时的通信不发达,怕发配边疆的人犯比押解他们的官差还早回籍,不得已而为之吧。对犯罪的人应该有同样的威慑力,试想,顶着两个蓝汪汪的“小偷”哪怕是王羲之的真迹也没什么可艺术的吧。

    如果街头问路,一个手臂刺青的人和一个端着星巴克咖啡的白领,你会选哪一位呢?中国的生活经验让我毫无犹豫的选择后者。我关于纹身的记忆都是负面的。

    电影里只有匪帮成员或者街头混混才纹身,露出龙虎图案标明黑帮身份。还有青春叛逆期的表哥,曾在手上纹身,结果挨了一顿打,理由是不学好。

    在中国,要成为公务员或者参军,体检内容之一就是看是否有纹身。有纹身者明文规定不得录用。大学毕业,雇主也会嫌弃有纹身的人。这大概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总是通过规范人的外表来规范人的思想和行为。

    再一个就是中国人老说的“身体发肤授之父母”的观念,认为纹身是破坏自己的身体,那是对将这身身娇肉贵之肉授予你的父母大不敬,毕竟纹身是不可逆的,就算想去掉,换来的伤疤回避纹身本身更可怕。既然不可逆,就是一辈子的事。

    中国人对于但凡触及“此生”的事总是很谨慎的,所以视纹身是一种轻率不成熟的标志也可以说的通。再说了,你光溜溜的来,走的时候却带着那么大的记号,对于笃信前世今生的人绝对很不妥当,恐怕孟婆都不会给你汤喝,最终化作孤魂野鬼生生世世不得超生,那可怎么办啊!

    对于中国人来说什么都是有可能的,要想喜欢点什么可能不容易,但是要想找点可以招恨的怕是再简单不过了吧。

    很多外国明星也喜欢中国汉字,觉得这些象形符号充满神秘力量。篮球明星甘比(MarcusCamby)手臂上有两个汉字“勉”和“族”。他解释字义时说这两个字合起来代表“努力成为最好”。但其实不论中文或日文都不会把这两个字连在一起用。

    身高只有1.83的NBA篮球运动员,阿伦.艾佛森不止是一个篮球运动员,更是一个不屈不饶的战士。艾佛森纹身众多,其中有两个汉字“忠”和“仰”。艾佛森希望通过汉字表达对家人、朋友忠诚;“忠”字上方还印着“RAGOOGIE”,是为纪念死去的朋友RASHAAN。

    说道名人纹身绝对不能绕过足球运动员大卫.贝克汉姆。贝克汉姆是个不折不扣的纹身上瘾者。他的手臂、背部、肋骨,几乎能刺的地方都布满了图桉,称得上一部奔跑的纹身百科全书。贝克汉姆接受採访时说,第一次纹身相当难受,痛得一夜没睡,之后就爱上了那种感觉。小贝左臂上纹着一幅长达15厘米的维多利亚裸体被许多小星星围绕。除此,小贝还用印度语刺着妻子维多利亚的名字和“足以让我珍惜爱怜”,虽然古印度语拼写有误,爱妻之情却没打折。

    小贝也将三个儿子的名字作为纹身,还为刚出生的女儿留出了空间。除此小贝的背部还有一个“守护天使”;右臂有“PerfectioInSpiritu”,意为“精神完美”和罗马数字“VII”,代表曼联所穿的7号球衣。日前小贝在达拉斯随洛杉矶银河队参加的週末慈善比赛中又秀出了最新中文纹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无论是表达爱,励志、个人信仰、追求时尚,或者只是享受纹身痛并快乐着的感觉,电影摇滚明星、职业体育运动员、模特、名人效应带动了纹身风潮和行为模式。

    为什么美国人可以纹身,可以奇装异服,选择各种不按常理出牌的生活方式,这个社会还是那麽和谐。有人说是法律健全,个性、色彩、五花八门、自由元素都在有条不紊的规则下进行。

    更重要的是这种法律规范的背后还有一种精神的支撑。

    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位青年牧师佈道。牧师非常年轻,非常帅,造型时尚、语言生活化,风趣幽默。

    他在大屏幕给全场人展示一张十七、八岁的照片。照片上的青年正值叛逆期,打扮颓废另类,不确定他当时有没有纹身。他说,他的父母当时只对他说了一句话:“我们爱你!”牧师说,父母的这句话更深的意思是,我们瞭解你,所以不会通过你的外表来判断你的本质和内心。

    牧师感谢父母的包容,今天才能站在这裡和大家分享故事。如果把这种理解延伸到美国纹身文化中,任何人都有选择纹身的自由,可以与众不同,这些表像都不会阻碍这个人成为一个正确的人,社会中的一员。纹身文化从一个侧面诠释了美国文化尊重个性的包容品质。

    在来看一种被中国人接受的标记。

    戒疤,和尚脑袋上的点点。

    戒疤又称香疤。指佛教徒为求受清净戒体而燃香于身上所遗留的疤痕。其行为根据或系起自于舍身供养之思想,或系为断除我执。受戒时燃戒疤又称‘烧香疤’,所燃香疤之数目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几种。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萨戒”。在家众多于受菩萨戒日的前夜、烧戒疤于手腕;出家众的戒疤多烧于头顶。

    戒疤数目:

    凡是出家当和尚或尼姑的人都要剃光头发,这在佛教中叫做剃度。

    佛门除了剃度仪式外,还有“清心”仪式。即入寺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成绩优秀者,老和尚会用线香为他们点上僧侣生涯的第一颗戒疤,称之为“清心”。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如果表现良好,则有资格得到第二个戒疤,名为“乐福”。

    一般人对戒疤的误解:

    有的和尚头顶上有一些经香火烧灼而留下的疤痕,这是汉地佛教出家人的一种明显的外在标志,于是很多人都误认为凡和尚都要烧戒疤的。在一些扮演唐宋时代故事的电影或电视片里,出现在银幕或屏幕上的和尚们都煞有介事地“烧”上了戒疤,凡是稍有佛教历史知识的人看了,都会感到十分可笑。

    其实,佛教是不兴烧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在受教人头顶上烧戒疤的规定。因此,除了汉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国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国汉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头顶上也不会出现戒疤。

    现实就是现实,

    扎个朵眼,镶个牙,整个容,

    这些情况的出现都是在身体一切正常的情况下,人为的加上去的改造行为!

    镶牙可能有点例外,除了掉了牙,饮食受影响,不得不,我说的是明明一口好牙,面上的牙,都给干成别人认为的美丽了。

    看来,人,忍受疼的能力不可限量!不要命的美丽,太可怕!

    为什么不用痛苦呢,

    痛苦,可能还是被迫的层面多点吧!

    这里是主动痛苦,用疼,更加到位!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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