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章 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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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平城发生了一件大事。

    平城周家女婿刘富顺眼红萧家果子酒与罐头利润大,于是学着萧家的酿制方法,投入了无数银钱,收购了不少果子,新酿制了一批果子酒与罐头。

    有要与萧家分一杯残羹的势头,很多人看好。

    当然,也有很多人夸赞周家有个好女婿,有能力,是个做大事的。

    很长一断时间,刘富顺走路都带着风。

    风光无限。

    可惜,好景不长,刘家突然传出开封出来的果子酒与罐头口味奇差,无法入口,很多给了定钱的商户纷纷闹着要退银子,这事吵得有点大,满城皆知,连彭大人都被惊动了。

    周家面上无光,各种风言风语纷至踏来。

    不过,这个周家女婿也是个狠的,有担当的,知道果子酒和罐头坏了,不但赔给人家两位的定钱,还把果子酒与罐头给毁了。

    是的,毁了。

    夏小八打听回来,绘声绘色的给萧茗说着。

    “刘家那个小白脸,当时那个脸色啊!白的、红的,紫的,五颜六色的可精彩了,亲自拿了斧头把那酒坛子一坛一坛的给打碎了,汤汤水水洒了一地,那味道还真是难闻儿。

    隔着老远都能闻到一股酒掺合着的烂臭味,难怪那些给了定钱的要吵着要退,这样的东西怪的味道猪都不喝。

    夏小八连连摇头,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仿若他亲眼所见了一般。

    刘富顺把碎了的酒和罐头统统给倒进了护城河里,当时很多人看热闹来着,可结果吧!被彭大人给训斥了一顿,说是污了护城河的水。

    刘富顺无法,只得让人把剩下的拉到山上去。

    刘家闹了个大笑话,成了平城人茶余饭后的笑点。

    这事也就发生在几日前,如今护城河里飘荡着数个酒坛子。

    萧家人聚在一起,听着夏小八说着刘家的热闹。

    “哎哟,这刘富顺可真舍得,那么多银子做的,说砸就砸了。”明婶一拍大腿,啧啧可惜。

    “这哪里是笑话,刘富顺这是高招呢。”易妈妈说道,手里拿着个络子打着,也不见她眼睛盯着,动作却是飞快。

    “这怎么不是笑话,不是有句叫做‘画虎不成反类犬’嘛!”明婶笑道,那刘富顺她看着就不是个好的,油嘴滑舌,言行轻挑,做事不稳重,这回还妄想学着萧茗酿果子酒,得瑟到天上去了。

    没那个金钢钻也敢领瓷器的活儿。

    这不,报应就来了嘛!她就是要鄙视她,他敢回村来,她非得啐他两口。

    “壮士断腕,名声上不差了,看着吧!知府大人还得夸他。”

    “夸他啥,夸他学得好啊!”明婶不明就理,觉得不可思异,闹了这么大一个笑话还得官老爷夸赞。

    “是夸了,彭大人不止亲自召见了刘富顺,还当众赞他有赞魄力,夸他品行端正,做生意实诚能干。”夏小八证实了易妈妈的猜测。

    “嘿!这还有没有理了。”明婶不干了,大声的反驳,“那小子当初抢我们的果子,抢我们生意的时候怎么就没见人赞他实诚能干、品行端正。”

    “哦!他肯定是卖不出去了才砸了的。”明婶突然觉得自己真相了,是的,肯定是觉得所有人都知道他果子酒酿坏了,他卖不出去了,才当众砸了好讨个好名声。

    “做生意不就讲究诚实守信嘛!他敢当作全城百姓的面儿砸了酒坛子,说明他的人品得到了彭大人的认可,彭大人赞他也不足为其。”萧茗说道,谁不想与品行端正的人做生意,想来经过这一次,在不少人眼里刘富顺能混一个人品端方的君子名声。

    “他还人品好?真是个大笑话,他要是人品好就不会做出抢生意的事情来。”明婶挥挥手,明显的不齿。

    人品好那只是表像,刘富顺真要的人品好会争对着萧家做生意,至今还欠着刘家村不少人的银子没给呢。

    人品好的人会对亲戚叔伯不闻不问,别以为她是外地来的她不知道,当初刘富顺一家人在刘家村的时候,村长是怎么帮着他们的,事事为他们撑腰做主,事事照顾他们,那小子成亲的时候也是刘村长跑上跑下的帮忙,如今发达了,就不认穷亲戚了。刘村长想把孙子送进城里念书就是个活脱脱的例子,一点小忙都不愿意帮,闭门不见,逢年过节也不见回来拜见一下这位曾给帮助过他们的大伯,明显的断绝来往。

    这算什么同族亲戚哈。

    白眼狼。

    他人品能好,母猪都能上树。

    明婶粗俗的想着,不过在易妈妈一个眼神后,好歹把心里一些不合宜的话语给咽了回去,把位置移了移,跟着易妈妈一起打起络子来,支耳朵里听着萧茗与夏小八说话。

    “那些送上山的酒,真的被销毁了?”萧茗问道,真相信刘富顺能慷慨大意,就好比相信他突然穿越了。

    “这个我真没去看。”夏小八摇头,他只是听人说的,“听人说是晚上运上山的,黑灯瞎火的,有几个注意这事。”

    “这里面的猫腻可大得很,对了,他哥哥刘富贵去哪儿了。”萧茗问道,她怀疑刘富顺是为了掩人耳目。

    听说,刘富顺今年可是大手笔酿制的果子酒和罐头不止一万坛。

    夏小八想了想,恍然道:“还真没看到,往日刘富顺可高调得很,端个紫砂壶,脖子上挂个金链子,手上带着十来个大戒指,走在大街上像个大老爷似的炫耀,不是逛窑子就是大街上调戏良家妇女,好些日子都没有他的传说了。”

    说起来刘富顺他哥刘富贵挺出名的,衣着富贵,打扮靓丽,出入各大酒楼赌坊。招摇、炫耀、高调是他的风格,他是平城大街小巷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连着好些日子都没有看见他的身影了,让人很不习惯呢。

    就像一件习以为常的事物,当人们习惯它的时候,会自然而然的把它带入自己的生活,成为自己日常生活的一部份,若是某一天它突然消失了,自然会让已经习惯它存在的人变得很不习惯……

    刘富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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