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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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当天晚上。

    叶小白、葛庆林、黑熊、蜘蛛,四人结伴出发。

    开的是大型商务车,空间较大,黑熊那样的巨无霸体型都不显拥挤,可以减轻长途跋涉的疲乏。

    黑熊蜘蛛坐在前排正副驾驶位,轮换开车。

    这辆商务车明显加装过配置,小型酒柜,沙发,餐桌,一应俱全。

    从北山到勐腊,足有两千多公里的路程,就算两人轮换24小时开车,最少也得两天时间。

    两天,他们在路上片刻不停奔波,外边的高三学生,已经是正在经历着人生的转折点——高考。

    对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读书虽非是唯一的出路,但绝对是一条最好的捷径。

    在一所合格顶级的高校里。学生既可以扩充视野,又可以拓展交际平台,两者都是人生奋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嘉庆年间,叶小白还活着的时候,他的梦想就是考上状元,再不济榜眼探花也行。然后,风风光光回家,让那帮看不起他们家的邻舍亲友无地自容,给父母长脸。给父亲买上一根上好的大水烟筒,让母亲不再上街卖凉粉。

    结果没等他参加乡试,父亲被拉去当壮丁。乡试完毕,他拿了会试的资格,却传来父亲入狱的消息。

    心情悲痛之下,会试落选——外面都这么传,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殿试的名额被一个官员家的孩子顶了。

    隔壁老王见他落选,父亲也入狱,都指望不上了,闺女也就不嫁给他了,包办给了一个老而不死的土员外。

    原来说的是,等他考试回来,闺女就嫁给他。

    转眼落井下石,说不嫁就不嫁,让得他们一家没脸见人,叶小白更是愤怒羞愧不已。

    后来,到了地府,叶小白不愿意投胎,他恨透了这个世界,现实,狡诈,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人与人之间只有算计,个人能力创造的价值相比人脉靠山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

    他在地府给鬼差打下手,退能端茶递水,进可杀人越货,无所不为,彻底激发出了他骨子里狠戾阴暗的一面。

    终于,一步步的,爬到今天的位置——连一殿阎君都敬畏三分的查案司大护法,在三界都享有盛名的风流屠夫。

    有人敬他,有人畏他。

    还有人想将他除之而后快。

    人生路风云变幻,谁能料到,明天会是怎样呢?

    几百年后,还阳归来,他本想好好体验几十年普通人的生活,待得现在的亲人老去归了尘土,他再执刀而起!

    谁知,又是一场场的杀戮。迫使他不得不放弃高考,拿个状元,何尝不是他的心愿啊。

    “也许,人无论站在多么高的位置,也总会有遗憾。”叶小白望着窗外,手中酒杯里的威士忌,未曾沾过半点。

    终于,他收回思绪,抿了一口杯中酒水。

    “换自酿粮食酒。”

    “好的。”

    酒柜里各种酒都有,葛庆林不知道叶小白喜欢喝什么酒,干脆就什么都准备几瓶。

    粮食酒是蜘蛛老家一户老酒家酿制的高粱酒。据说埋在自家后院泥土里十来年,味道非常正,口感丰润,浓香绵长——喝一壶老酒啊,醉上我心头,浓郁的香味儿啊,咋也就喝不够?

    ……

    这天,晚上十点多钟,车子如期抵达勐腊。

    车子停在澜沧江边,四人下车,从这里,可以隔江望到对面的缅国。

    前方不远处驶来两辆越野车,随后走下七八号壮汉,个个凶神恶煞,这不是他们故意装凶,而是常年刀口舔血不经意养成的气势。

    当头的是名土豪式中年男人,脖子大金项链,手腕戴着大劳力士,举止粗狂豪迈。

    这是勐腊数一数二的黑道大佬高洪山,和葛庆林私交甚好。

    高洪山笑呵呵迎了上来,边和葛庆林打招呼寒暄,边从兜里摸出大中华香烟给四人派烟,叶小白笑着说不抽,高洪山微笑回礼。看不出喜怒。

    “洪山,这位是叶先生。”葛庆林适时介绍。

    叶先生?

    能让葛庆林刻意介绍,且如此称呼,自然是来头不凡。

    高洪山诧异地看了叶小白一眼,随即伸出手:“叶先生,老高我粗线条。您别介意。”

    叶小白伸手握了一下:“客气了,都是朋友。”

    “对,朋友。”高洪山大笑,随后示意众人上车。

    回到镇上有段山路,商务车不好走,高洪山便让几名手下上商务车。叶小白葛庆林几人则上了一辆越野车。

    高洪山给他们安排了一座农家山庄,宴请了不少贵客,摆了两桌,给他们接风洗尘。

    四人长途跋涉两天,又累又饿,也就对高洪山的安排表示笑纳。

    包括勐腊镇镇长在内的几名官员和他们同坐一桌。旁边那桌也都是勐腊数得上号的人物。

    安排酒菜的时候,高洪山走到葛庆林旁边,附在葛庆林耳边低声问道:“这年轻人什么来头?”

    葛庆林毫不遮掩,指了指上天:“神仙一样的人物,你我都得罪不起。”

    高洪山倒吸口凉气,能让葛庆林称之为“神仙”的人物。那来头何其之大?

    酒菜上齐,高洪山率先端起酒杯,走向叶小白,态度恭谨,脸上挂着笑容:“叶先生,我敬您。为先前的无礼赔个不是。”

    “不必如此。”叶小白端杯碰了一下,摇头说道。

    其他人把这一幕捕捉在眼里,都是暗暗心惊,也一同端杯向叶小白敬酒,就连旁边的那桌人也过来了。

    叶小白来者不拒,人给他一分脸。他就给人十分脸,一杯一杯的开喝,众人见状对他的态度也愈发敬服,有身份有实力,却平易近人不摆架子,这样的人最合他们的口味。

    他们这帮人在这三不管地带生活惯了。无拘无束,最反感的就是那种有几个臭钱又或者当了个巴掌大的官就自以为了不得,说话趾高气昂,走起路来鼻孔朝天——像这样的人,来到他们勐腊,经常被他们敲诈得连底裤都不剩。

    次日。北山重整大会在傍晚时分举行,白天的时间,叶小白打算出门买些特产带回家。

    昨晚听高洪山介绍,这地方有很多野生菌,在外头很难买到,而且物美价廉。

    临出门前,担心他不识路,高洪山派了自家小侄子陪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父母五年前进深山捕猎失踪了,找了大半个月没找到人,小男孩也没有兄弟姐妹,便被高洪山接过来一起住。

    叶小白知道高洪山的用意,天真无邪的小孩。通常更容易拉近关系。

    十二三岁,的确本该是天真无邪的年纪。

    但小男孩的那双大眼睛,却是有着常人没有的沉着和冰冷。

    他的眼睛看向四周路过的人时,如同盯着猎物,如果发现某个猎物对他有威胁,他便会浑身绷紧。微微摆出随时出击的姿势。

    他很没有安全感。

    “三两,你今年几岁?”

    “十二。”

    “十二岁应该多笑。”

    “为什么?”

    “因为长大了,能够笑的机会会越来越少。”

    “那就不笑了,我不稀罕。”

    小男孩叫高三两,出生时一个路过勐腊的算命先生给称骨,二两七——

    一生做事少商量。难靠祖宗作主张,独马单枪空做去,早年万岁总无长。

    贱命劳苦命,父母便给他取名三两,多加了三钱,也不敢多加了。怕犯冲。

    三两带着叶小白来到市集,早上的时候,这里有很多农民出来摆摊,夜半三更天不亮就去山里打猎,或者捡野生菌,天亮透了出来卖,新鲜,好卖。

    市集上的人很多,甚至有不少外头过来的人,从他们的衣物和说话的腔调便可得知。

    “高考刚结束,很多人昨天就坐飞机过来了,我们这里每年都这样,但凡节假日,就有很多外地人。”看出叶小白的疑惑,三两出声解释,随后又默默补了一句,“我不喜欢他们。”

    后半句他没说,他不喜欢那帮人看不起人的样子。

    好像他们生活在城里就要高人一等。而他生活在乡下农村,就理当受人白眼。

    “嗯?”

    突然,他察觉到叶小白的脚步停了下来,他顺着叶小白的目光看去。

    那是一帮年轻男女,走在中间的那个小姐姐好漂亮,那双狭长的丹凤眼。是他见过最最好看的眼睛。

    “叶思念?”叶小白微微皱眉,他们也看到他了。

    在叶思念旁边,还有三个年轻男女,都是他的亲戚,大伯二伯姑妈家的孩子。

    “这次你受伤住院,妈妈到处找人借钱,七大姑八大姨,苦苦哀求,最后是向大伯下跪……”

    叶小白想起了住院时,叶思念冲着他哭着吼出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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