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暗杀者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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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半空中骤然出现一朵雷云,粗大的雷霆从天而降,以人类难以反应的速度落下。

    那两名手持重剑的战士,瞬间被击中,浑身颤抖着难以动弹。

    舒碧巧没有回头,她仍然看着远方。

    那里有一个年轻男人,风尘仆仆的朝这边狂奔。

    他大吼着,大叫着,愤怒而焦急。

    尽管声音无法听到,可舒碧巧仍然从他的表情和唇语中判断出,那是三个字:“我来了!”

    理论上来说,中间应该还夹杂着诸如“都他妈给老子住手”之类的脏话,但舒碧巧自动过滤了那些话。

    她眼里浮现出了复杂的情绪,惊讶,担忧,以及隐藏极深的感动……

    她想过也许会有人冒死前来救自己,如山王,又或者其它组织成员。却没想到,来的是他。

    唐砖……

    你为什么会来……

    会死的……

    法尔斯没有发现唐砖,却看到了头顶的雷云。他脸上充满了惊讶之色,这是什么样的手段?

    舒碧巧的本事他见过,和这完全不同。何况如果她能反击,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毫无意义!

    所以,有人来救她?

    法尔斯当机立断,想也不想的朝着舒碧巧的脖子抹去。掌间有暗光闪烁,那是一种极难察觉的利器。

    别人察觉不到,可舒碧巧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法尔斯,怎么会不知道他的手段。在法尔斯动的瞬间,她就猛地仰头向后倒去。同时,双腿仿佛蝎子一样从身下弹出,狠狠踢在了法尔斯的手腕处。

    哪怕灵气近乎衰竭,可舒碧巧的身体素质依然比普通人强大的多。法尔斯的手骨立刻发出清脆的“咔嚓”声,他眼里闪过一丝痛楚,随后却仍像没事人一样扑来。

    本该断裂的手腕,还是那么灵巧,让人惊诧。

    但舒碧巧没觉得奇怪,暗杀者法尔斯的本事,可以说是所有人里最奇特的。

    正常人有两百零八块骨头,而他的骨头,却多的数不清……

    因为他的骨头很不正常,是那种碎骨所组成。

    童年时代的法尔斯,因为天生碎骨,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像其他孩子一样起身玩耍了。

    父母将他生出来,却没想到是一个天生的残废,而且不可能治愈的那种。全世界没有任何医生或者医院,能够把他身上这些数不尽的碎骨拼完整。

    他只能永远躺在床上,如橡胶人一样。

    法尔斯是家庭的累赘,在八岁的时候,终于有一天被忍无可忍的父母拉去深山里抛弃了。

    当他看着父母离开的背影,发出了人生中最后一次哭泣声。

    可哭是没用的,他的存在,只会让那个家庭更加痛苦和艰难。

    深山之中,有很多的野兽,如果他被野兽发现,会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下。这是最好的杀人方法,连警察都找不到线索。

    幸运的是,法尔斯没有立刻被野兽吃掉。

    他躺在山里很多天,像一块美味的鲜肉,却只有老鼠,兔子一类的小动物在身边经过。

    太饿了,也太渴了……

    生存的本能,让法尔斯竭尽全力想要移动身体。

    也不知是神的眷顾,还是他的意志力过于惊人,终于有一只经过嘴边的老鼠,被他张口咬住。

    这是法尔斯第一次自主张开嘴巴,先前被喂饭时,都需要人帮助才行。

    现在他的嘴巴能动了,却不敢再动。

    老鼠的爪子,在嘴唇上,脸上胡乱抓着。他感到了疼,却咬的更紧。

    两排牙齿,狠狠扎进了老鼠的身体里,血顺着喉咙涌入体内,换来了更多的力量,以及对生存的渴望。

    最终,这只老鼠被法尔斯生吞了。他没有能力去撕开猎物的身体,只能一口一口把它像蛇一样吞进肚子里。

    这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一件事,一个被抛弃的男孩,在深山里活吃老鼠。

    实际上,这是一个惨剧。

    吃了老鼠,法尔斯又吃了兔子,还吃过一条从身上经过的蟒蛇。

    那条蛇大概三米长,已经算是很大了,好在没有毒。被法尔斯咬住的时候,只知道缠住他的身体,用力勒紧。

    蛇的血是冷的,喝起来更腥,也更加难以入口。

    但法尔斯很清楚,如果喝不下去,他就要死了。所以,他一边喝着蛇血,一边用力咬住蛇的身体,并尝试着把伤口位置扩散的更多。

    一人一蛇纠缠了很久,在蟒蛇的卷动下,法尔斯的身体不断的旋转,也在不断的收紧。

    最终,这条蛇因为失血过多,成了战败的一方。

    法尔斯成功咬死了它,给自己换来一顿大餐。

    最重要的是,在那一刻,他忽然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可以动了。

    虽然还很生涩,就像没有上润滑油的发锈锁链,但确实能动了!

    这个发现,让法尔斯无比的欣喜。

    人生中没有哪个时候,比现在更让他开心。

    稚嫩的孩子,并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可以动。他只想到,也许和被蛇缠过有关。

    所以,依靠着那条手臂,硬生生爬到老树下,扯来树藤,缠在自己身上。

    这件事他做的很辛苦,甚至差点被一只路过的野猪咬死。

    好在那只野猪似乎已经吃饱了,而且对人类没有太大兴趣,哼哼唧唧将他撞翻在地就跑了。

    许多天里,法尔斯不断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渐渐的,他两条手臂都可以动了。

    然后是腿,腰,脖子……

    他吃过蛇,也吃过狐狸,甚至连狼和豹子都吃过。

    这些野兽,每一只都让他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幸运的是,他每一次都撑了过来,而对方,则成了食物。

    也许一年,也许两年,当真正像个普通人一样直立起来的时候,法尔斯的心情激动到极点。

    他恢复正常了!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过正常的生活!

    这两年的日子,简直就像一场噩梦。时刻活在噩梦中,让法尔斯的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但他还是决定,回到城市里,寻找自己的父母。告诉他们,不用再担心自己的病。

    怨恨自然是有的,但当时只有十岁的法尔斯,更希望能回到父母的怀抱。

    然而,当法尔斯回到城市的时候,父母看到他却满脸惊恐。

    久别的重逢,并没有任何喜悦可言。最起码法尔斯自己的喜悦,无法感染整个家庭。

    他有了一个刚出生一年的弟弟,很可爱,已经会自己歪歪斜斜的走路了。

    可父母却把弟弟抱开,不敢让法尔斯接触。因为两年里,法尔斯经历的日子,不是人类可以想象的。他身上那股气息,有着浓浓的血腥和黑暗。

    当门窗全部关好后,当法尔斯以后自己也许洗个澡,可以让父母的心情更好一些时,却发现父亲从卧室出来。

    他手里拿着一把双管猎枪,表情充满后悔和恐惧。

    “对不起,孩子,你一定要死……”父亲这样说。

    法尔斯无法理解,为什么?

    也许是为了让他死的明白,父亲告诉他,早在两年前,当确定法尔斯不可能活着离开深山时,这对父母就打算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随意抛弃一个八岁的孩子,把他丢在满是野兽的深山中,这是毫无疑问的谋杀。

    为了摆脱这个罪名,他们买通了一名医生,为法尔斯开证明,证明他因为身体原因自然死亡。至于葬礼,没有几个人会关心,警察局那边只需要一个合理的死亡原因就行了。

    所以,法尔斯死了,他的骨灰埋在市郊某处公墓里,现在已经落满了灰。

    如今,活着的法尔斯回来了。倘若让人看到他,一定会怀疑两年前的事情。

    如果事情被警察知道,谋杀罪名也是铁一样的事实。

    他们的生活刚刚迎来新的希望,怎么能被判谋杀呢?

    所以,只有杀死那个本应该死掉的人!

    不能让他搅乱自己的生活!

    当听明白这一切,法尔斯惊呆了。

    他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思活下来,并成功治愈了身体的顽疾,却换来这样一个残忍的答案。

    他早就应该死了,现在也不应该活着。

    活着,就是他人的痛苦!

    当父亲真的扣动扳机的时候,法尔斯的痛苦,达到了极限。

    不光是身体的痛,还有心灵上的。

    新生儿的诞生,是一个家庭的希望,而活着回来,又何尝不是法尔斯的希望?

    两个希望的冲突,让他必须死。

    所以,他死了。

    用尽一切方法活下来的法尔斯,被父亲亲手击中了额头。黑暗中,他听到母亲的声音:“应该怎么处理他的尸体?埋起来吗?”

    那一刻,尽管只有十岁,可法尔斯依然明白,这个世界,没有童话。

    随后,惨叫声和尖叫声响起。

    大火,将整栋房子点燃,所有的人与物,都烧成了焦炭。

    其中有法尔斯的父母,也有他刚出生一年的弟弟。

    而两年后,杀手界出现了一名可怕的存在。

    暗杀者法尔斯,一名总是能以诡异手段杀死敌人的恐怖杀手!

    他甚至让那些习惯与死亡做伴的杀手感到恐惧。

    法尔斯本以为,自己会带着对世界的仇恨,用最可怕的手段,让全世界害怕他的时候,他遇到了帕特罗地。

    一个充满光明,让自己无所遁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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