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惹我生气了,受罪的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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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白浣之从小就不受父母喜爱。【全文字阅读.】

    她出生在临市的一个小县城,当地重男轻女的风俗很重。

    白浣之家里还有一个弟弟,比她小两岁。父母对弟弟的关注一直都比对她多。

    从小到大,白浣之总是会习惯性地把所有好东西都留给弟弟,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她都在迁就。

    家里条件不好,白浣之高中就开始在外面兼职,发过传单,卖过服装,攒下来的钱全部都存到了一张银行卡里。

    还没有念高中的时候,爸妈就跟她说:别想着念大学了,家里的钱要全部用来供弟弟念书、娶媳妇儿,没有留给她的份儿。

    白浣之默默地将这句话记在心上,趁着休息日和课后的时间出去打工,攒了三年,攒下来六千块钱,作为大学的第一笔费用。

    白浣之从小就梦想着离开小县城,在外读书、工作。

    大约是因为父母对她不好,她对家庭没什么可留恋的,与其每天留在家里看他们对弟弟好,倒不如赶紧离开,眼不见心不烦。

    高考结束后,白浣之考上了一所师范大学,学校在洛城,虽然不是什么重点学校,但是对于她来说,已经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了。

    师范类的大学,学费低,还可以领到国家的补贴,很适合她。

    十九岁。白浣之一个拎着行李箱坐上了前往洛城的大巴,路上,她兴奋得睡不着,满脑子都是未来的景象。

    对于她来说,逃离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县城,就等于重新开始一段生命。

    她虽然活在社会的底层,但是依然在渴望属于她的童话故事。

    白浣之生得漂亮,眉清目秀,带着几分仙气,她喜欢穿素色衣服,再加上一头黑色的长发,看起来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

    刚刚念大学的时候,寝室里的人都以为白浣之家庭条件很好,彼此了解之后,才知道她过得如此窘迫。

    她们都说,白浣之就是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迟早有一天,会有真命天子来拯救她。

    别人这么说的时候,白浣之只笑,不说话。

    其实她一直都在等,等着救她于水火中的那个人出现。

    **

    白浣之学的是师范类的英语专业,大学里头时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志愿者活动。

    她和傅景嗣就是再某次福利院的志愿者活动上认识的,那一年,白浣之已经大三,二十一岁。

    傅景嗣是以慈善人士的身份参加那次活动的,白浣之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就动心了。

    那个时候,傅景嗣只有二十四岁,意气风华,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缓缓朝她走过来。

    那一个瞬间,白浣之脑袋里只剩下了一句话----他来了。

    那天,她和傅景嗣一起在福利院的食堂吃了午饭。傅景嗣不爱说话,白浣之就静静地坐在他身边。

    两个人全程都没什么交流,但是傅景嗣对白浣之的印象很好。

    他平日里见惯了贴着他不放的女人,白浣之这样的安静的,才是他理想的伴侣形象。

    吃过饭之后,傅景嗣主动邀请她:“到院子里走走吧。”

    白浣之当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愣了几秒钟之后,忙不迭地点头,内心一阵窃喜。

    她和傅景嗣一前一后地走出福利院的食堂,来到院子里。

    白浣之从来没有谈过恋爱,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只敢偷偷地抬头看他的侧脸。

    傅景嗣男人味很足,下巴的线条很好看,白浣之盯得有些出神,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傅景嗣正好在这个时候停下来,她一个不留神,就撞到了他怀里。

    白浣之瞬间涨红了脸,赶紧退回去,抬起头看着他,和他道歉:“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情窦初开的少女,和自己喜欢的人说话,紧张得直打结巴。

    “没关系。”傅景嗣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他抬起手碰了碰她的额头,“撞疼了没?”

    “没没事儿。”白浣之往后缩了缩脖子,躲开他。

    大概是从小受的教育都太过保守,即使喜欢他,白浣之也不愿意和他有过多的身体接触。

    “嗯,走路小心一点。”傅景嗣淡淡地丢下这句话,转身继续走。

    白浣之默默地跟上他,全程都没有说话。

    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在福利院绕了一个大圈。

    傅景嗣下午还有行程,临走的时候,他开口和白浣之要手机号码。

    白浣之窘迫不已,整张脸红透了。

    她垂下头,小声地对他说:“那个我还没有手机。要不然你给我留下你的号码吧,我用寝室的电话给你打。”

    傅景嗣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之后勾起嘴角,淡淡一笑。他让余森去车上拿了笔和纸,将自己的号码写下来,交到白浣之手里。

    “有时间给我打电话,我去你们学校找你玩儿。”

    “嗯知道了。”

    白浣之接过他递上来的那张纸,轻轻地点了点头。

    这天晚上,白浣之成功失眠了。

    她躺在寝室的床上,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手里握着他的手机号码,恨不得马上打电话给他。

    再见傅景嗣,是在几天之后的周末。周五晚上,白浣之趁着寝室没人的时候,偷偷给傅景嗣打了一通电话。

    听到傅景嗣的声音之后,白浣之心跳瞬间加速。

    那一刻,她终于体会到了传说中恋爱的感觉。

    “明天礼拜六了。”白浣之期期艾艾,“傅先生,你要来我们学校玩儿么?”

    “下午四点,我在你们学校正门等你。”傅景嗣的声音里隐约带着些笑,“别迟到。”

    “知道,我不会迟到的。”白浣之向他保证。

    这应该是两个人的第一次约会。

    白浣之从早晨起来就开始思考自己穿什么,衣柜里的裙子全部都被她翻了出来,挨个试了一遍。

    寝室的人见她不停地换衣服,笑着问她:“白浣之,你该不会是要去约会吧?”

    白浣之当下就红了脸,她向来都不擅长撒谎,辩驳的话卡在喉咙里,怎么都说不出口。

    见她不说话,寝室的人立马开始起哄。

    “哎呦,我们白浣之找到真命天子了,应该离嫁入豪门不远了吧。”

    “白浣之,你男朋友是不是很有钱?你从哪里勾搭的啊?”

    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白浣之根本不知道如何回答,憋了很久,只憋出来一句话。

    “他他还不是我男朋友。”

    她这话一出来,大家又笑了。

    “没关系啊,现在不是,将来肯定是。”

    “就是就是,你这么漂亮,我要是男的我也喜欢你。”

    你一言我一语,白浣之被她们调侃得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在寝室室友们的建议下,白浣之穿了一条纯白色的麻布裙子去赴傅景嗣的约。

    三点五十分,白浣之已经提前站在校门口等待。

    过了三分钟不到,傅景嗣也过来了。

    他开了一辆越野,具体是什么牌子,白浣之认不出,只是觉得这车很高,很宽,也很显眼。

    傅景嗣今天穿得很休闲,看起来就像还没毕业的学生,白浣之觉得自己和他之前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

    傅景嗣来到白浣之面前,看到她身上的白裙子之后,毫不吝啬地夸赞她:“今天很漂亮,比那天漂亮多了。”

    白浣之被他说得不好意思,咬着嘴唇低下头。

    傅景嗣看着她害羞的样子,轻笑出声。

    “你怎么这么爱脸红?”

    “呃,是吗?”白浣之扯了扯嘴角,“我也不知道呢。”

    “走吧,带你去个地方。”傅景嗣指了指身后的车子,示意白浣之坐上去。

    白浣之点了点头,走到车子后座前,抬手准备开门。

    傅景嗣眼疾手快,直接将她拉到副驾驶门前,笑着对她说:“坐前面来。”

    “噢好吧。”

    白浣之勉强点了点头,用力地掰了一下门把,总算是把车门打开了。

    傅景嗣开的是路虎,车子底盘很高,车内很宽敞。

    这应该是白浣之迄今为止坐过的最贵的车了。

    上去之后。她浑身都不自在,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给他弄坏什么东西。

    白浣之将安全带拽出来,找了半天插孔都没找到,脸又红了。

    傅景嗣在旁边观察着她的动作,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悠悠地伸出手,帮她将插扣拔出来。

    “这样就好了。”他努了努嘴,示意她系上安全带。

    “谢谢你。”白浣之红着脸向他道谢,赶紧动手系好安全带。

    之后,傅景嗣便发动了车子,带她离开。

    路上,白浣之觉得车里气压有些低,没话找话,跟他聊天。

    “这是我第一次坐这么贵的车呢。”白浣之转过头看着傅景嗣,笑着问他:“你会不会觉得我没见过世面啊?”

    她这么说。傅景嗣内心多少有点儿惊讶。

    他生活圈子里接触的女人,基本都是从小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怕是他养在家里那个,物质生活上也从来没有欠缺过。

    兴许是因为白浣之自身气质太好,那天在福利院看到她,傅景嗣一点儿都没觉得她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儿,当时他以为她是书香门第出身的。

    傅景嗣一直都很喜欢有气质的女人,家里老爷子一直催他找女朋友,那天看到白浣之的时候,他觉得,她真的很合适。

    谈不上一见钟情,但至少是有兴趣的,想要和她相处试试看。

    投入一段感情,或许能将他心中那些不切实际的杂念擦得一干二净。

    白浣之真的是个很干净的女孩子。纤尘不染,时不时就脸红,我见犹怜,怕是没有男人不会动心。

    那天她说没有手机,傅景嗣只当她是不想给自己留号码,现在她这么说大约是真的没手机吧。

    傅景嗣想了想,在路边找了一家卖手机的店面停下来。

    他带着白浣之进去挑了一款手机,直接用她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卡,和他的绑成亲情号码。整个过程没有超过二十分钟。

    当傅景嗣把手机递到白浣之手里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木了,好长时间没有回过神来。

    见她没有反应,傅景嗣下意识地皱眉,问她:“怎么,不喜欢么?”

    “没有,没有的。”听到他的声音之后,白浣之才回过神来,赶紧否认:“我只是觉得,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不贵重。”傅景嗣笑了笑,将手机塞到她手里,“拿着吧,就当是方便我联系你。”

    “我可以给你打电话的,真的不用了”

    白浣之向来秉承着“无功不受禄”的原则,她和傅景嗣现在还不是男女朋友,有些事情还是算得清楚一点比较好。

    “我想随时随地联系你,你要二十四小时用寝室的电话么?”傅景嗣拍了拍她脑袋,“拿着吧,可以发短信给我。”

    “如果我收了,你会不会觉得我是那种贪图利益的女孩子?”白浣之低头看着手上的手机,表情十分为难。

    她家庭条件不好是真。但是她不愿意让傅景嗣觉得她是那种爱钱的女孩子。

    她对他动心,并不是因为他的物质条件有多优越。

    “当然不会。”傅景嗣对白浣之笑,“我知道你不是。”

    听到这句话之后,白浣之十分感动,她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谢谢你相信我。”

    “我只是相信自己的眼光。”傅景嗣拉住她的手,“我看中的人,是不会错的。”

    傅景嗣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白浣之觉得自己听到了世界上最美的情话。

    她憧憬已久的未来和爱人,终于来了。

    **

    白浣之比傅景嗣小了三岁,但是心态很成熟,这一切都是被家庭背景影响的。

    正式在一起之后,白浣之和傅景嗣坦白了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傅景嗣听过她经历的事情之后,内心对她更是怜悯。

    她红着眼眶不停地吸鼻子,他扶着她的肩膀,让她靠到自己怀里,低声向她保证:“不管我们能不能走到最后,我都会一直保护你的,所以,别害怕,相信我。”

    “没关系啊”白浣之挤出一丝笑容,靠在他的胸口,“我相信你,无条件相信。”

    每一个男人都想做女人的救世主,这是他们心底的劣根性,谁都无法逃避开来。

    遇到白浣之之后,傅景嗣就变成了她的救世主。

    她所有的事情,傅景嗣都会帮她计划好。

    白浣之大三的时候和傅景嗣在一起,大四那年,她打算考研,傅景嗣带着她找了导师,为她准备好了一切。

    白浣之经常跟傅景嗣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每次听到白浣之说这句话,傅景嗣的男性尊严就会膨胀。

    二十岁刚出头的男人,高调又张扬,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的本事有多大。

    后来年龄大了一些,傅景嗣再回忆起这一段,都会觉得自己无比地可笑。

    和傅景嗣谈恋爱之后没几个月,白浣之就搬出去和傅景嗣一起住了。

    本来她是不愿意这样的,但是傅景嗣说,想体验一下婚后生活。

    白浣之思考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跨出了最艰难的那一步----

    和傅景嗣住在一起之后,白浣之很自然地融入了他的生活圈,朋友圈,他身边的朋友,她基本都认识了。

    白浣之就是在这段时间和叶琛认识的。第一次见叶琛,是在一个周六的晚上,傅景嗣带她出去玩儿,当时叶琛也在。

    这一年,白浣之二十二岁,叶琛二十四岁。

    叶琛是一个很爱打扮的人,喜欢穿各种颜色款式都很骚气的衣服出门,这种衣服别人根本驾驭不了,可他偏偏生了一副好皮囊,站在人群中很自然地就会成为焦点。

    叶琛应该是这群朋友里长得最精致的一个,他的五官堪称完美,身高一米八八,腿长,穿什么都好看。

    白浣之第一次见叶琛的时候,他穿了一件长款的黑色风衣,走路的时候都带着风。

    他这样的人,谁看到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叶琛和傅景嗣小学开始就在一块儿玩儿了,傅景嗣交女朋友之后,他一直都吵嚷着要见一面。

    叶琛向来爱玩儿,虽然他表现得很轻浮,但是傅景嗣并没有真的觉得他会和自己抢女人。

    傅景嗣和白浣之坐在一边,指着对面的叶琛,给她介绍:“这是叶琛,我好朋友。比我小一岁,你直接喊他名字就行。”

    “你好,我叫白浣之。”白浣之很有礼貌地和叶琛打了一个招呼,并且对他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叶琛坐在对面,歪头盯着白浣之看了一会儿,然后哈哈大笑。

    “你都没有介绍自己的身份哦。”叶琛朝她挑了挑眉。“看来你觉得做老傅的女朋友很丢人呢。”

    “没有,怎么会啊。”白浣之听他这么说,生怕傅景嗣误会,赶紧补充道:“我是傅景嗣的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

    “好了,没事儿。”傅景嗣见白浣之这么紧张,立马站出来安抚她。

    他将她的手摁到自己大腿上,轻轻地的拍了两下,“叶琛平时就爱开玩笑,你习惯就好了。”

    “哦,这样啊”白浣之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我以为他是认真的呢。”

    “老傅,你小女朋友有点儿无聊哦。”

    叶琛摸着下巴看着傅景嗣,一脸玩世不恭的笑,“随便开个玩笑而已。她竟然当真了。”

    “你那种玩笑,跟我们开一开就行了。”傅景嗣说,“正常女孩子,谁受得了你这开玩笑的方式。”

    叶琛这个人脾气古怪,时时刻刻挂着笑,冷不丁就会在背后给你捅一刀子。

    傅景嗣总说他是笑面虎,他也欣然承认。

    他嘴很毒,跟江蕴不是一种类型。

    江蕴起码不会对女人刻薄,但是叶琛他嘴毒起来的时候,根本不管对方是男是女。

    高中的时候,有女孩子追他,拦着他给他送情书,他拒绝了几次,那个女孩子还不走,叶琛当场就把人家骂哭了。

    当时傅景嗣就在边儿上,他损那个女孩子的那番话,给他,他都说不出口。

    那个女孩子皮肤有点儿黑,叶琛就说他不喜欢黑色素分泌过剩的人,因为这样的女人下面也很黑。

    一个高中的女孩子,听到这种话,又羞又恼,直接气哭了,但是还是没走。

    叶琛见她不走,就继续损她,那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后来傅景嗣实在听不下去了,直接拉着叶琛走了。

    要是叶琛用这种方式跟白浣之说话,白浣之肯定承受不住。

    “好了,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叶琛勾了勾嘴角,扫了一眼对面的白浣之。

    半个小时后,傅景嗣接到了家里阿姨打来的电话,阿姨说季柔高烧不退,已经两天了。

    傅景嗣听阿姨这么说,沉着脸应了一声,“我马上回去。”

    挂上电话,傅景嗣看向叶琛,“我有事儿回家的一趟,你帮我把我女朋友送回家。”

    “你放心?”叶琛笑眯眯地问他,“你就不怕你的小女朋友被我欺负么?”

    “量你也不敢。”傅景嗣呵呵一笑,转过身看向白浣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脑袋,“待会儿让叶琛送你回去,我先回去一趟,家里有点儿事儿。”

    白浣之点了点头,强挤出一丝笑容嘱咐他:“你开车小心哦。”

    白浣之目送傅景嗣离开。嘴角的笑容渐渐消失,眼眶不自觉地泛酸。

    在一起之后,白浣之才知道傅景嗣收养了一个小姑娘。

    她没有见过那个小姑娘的照片,但是时常会听到家里的阿姨给他打电话,以各种理由喊他回家。

    白浣之有旁敲侧击地问过傅景嗣关于家里小姑娘的事儿,傅景嗣并没有给过她很正面的回答,只说是随便养着玩的。

    他那个语调,就跟养一只猫猫狗狗一样随意。

    可是,白浣之明显能感觉到,他对家里的这个孩子很在意,而且,根本就不是那种长辈对晚辈的在意。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再次被他扔下来,白浣之眼眶不自觉地发酸,眼泪顺着眼角流了出来。

    叶琛是一个很善于观察细节的人。

    白浣之的眼泪,并没有逃过他的视线。

    她想哭。却要极力隐忍的模样,戳中了他的点,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有过如此强烈的**。

    叶琛起身,绕过中间的桌子,坐到她身边,抬手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白浣之被他吓到了,下意识地往后退,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叶琛见状,立马收手,笑着向她解释:“抱歉,情不自禁。”

    “因为你哭得太伤心了,我毕竟是男人嘛,看女人这样哭,还是有些心疼的哦。”

    叶琛托着下巴看着她,愤愤不平地说:“老傅也真是的。如果我不在,他估计要把你一个人扔下来了。为了家里那个小姑娘,真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哦。”

    白浣之静静地盯着叶琛,听他说出这番话,她却没什么反驳的余地。

    因为每一句都是事实,她没什么好反驳的。

    有好几次,傅景嗣都是把她一个人扔下的。

    虽然他事后会向她道歉,但是白浣之心里的疙瘩,根本没有办法解开。

    此时此刻,叶琛的这番话,等于在她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和傅景嗣在一起,大部分的时间,白浣之都过得很开心,傅景嗣对她很好,很体贴。

    他们两个人的恋爱模式比较无趣,她不会每天黏着他,他也没有那么多浪漫细胞,两个人细水长流,倒是像极了过日子的夫妻。

    那段时间,白浣之真的以为自己会嫁给傅景嗣。

    她有因为他们两个人家庭的差距担心过,但是傅景嗣说没关系。

    因为她是他想要的人,所以无论她的家庭如何,他都会和她在一起,毫不动摇。

    他说,白浣之就信。两个人在一起,免不了会有小矛盾,白浣之将自己内心的想法告诉傅景嗣之后,傅景嗣向她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扔下她一个人。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傅景嗣都是这么做的。

    他接到家里的电话,不会再匆匆忙忙地赶回去,而是留在她身边继续陪着她。

    白浣之真的很满足,之前心里那个疙瘩全部都解开了。

    傅景嗣对她这么好,她不应该那么小气的。

    **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白浣之时常被傅景嗣带出去跟朋友们一起玩儿,她和叶琛就是在一来二去的朋友聚会中熟悉起来的。

    这个时候,叶琛和傅景嗣还没有闹掰,经常和他在一块儿玩儿。

    叶琛已经大学毕业一年多了,一直都没有找工作。

    在白浣之心里,他一直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因为家大业大,所以毕业之后迟迟不找工作,等着坐吃山空。

    平时大家一起出来玩儿的时候,也会有人这么调侃他几句。

    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之后。白浣之发现,叶琛这个人对外表的要求高得有些变态。

    跟他见了这么多次,白浣之从来没有见他穿过哪怕一件重复的衣服。

    他的衣服,比一个普通女人的还要多。

    在认识叶琛之前,白浣之一直以为,喜欢买衣服的男人都比较娘,认识他之后,这个认知彻底颠覆了。

    叶琛很男人,荷尔蒙气息浓厚,有时候,白浣之会不敢和他对视。

    当然,她一直以为这是自己的问题。

    因为叶琛从来都没有对她有过任何越轨的行为。

    白浣之一直认为,叶琛就是那种玩世不恭自以为是的有钱公子哥,仅此而已。

    直到那件事情发生,直到被他毁了后半辈子,白浣之才知道,自己把他想得过于简单了。

    ----

    一月三号是傅景嗣的生日,作为好朋友,自然是要跟他一块儿庆祝生日的。

    傅景嗣在某家会所包了一个楼层,喊了几个关系好的人过生日。

    那天晚上,叶琛一个劲儿地给傅景嗣灌酒,傅景嗣酒量其实是不错的,但是跟叶琛没得比。

    叶琛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家里有一个地窖,就是用来存酒的。

    平时大家开玩笑的时候,都喜欢把他称作千杯不醉。

    所以,这天晚上,傅景嗣很成功地被叶琛灌倒了。

    叶琛趁着白浣之去洗手间的空挡,找人把傅景嗣带走,然后在隔壁的包厢站着,等着白浣之路过。

    白浣之也喝了一杯酒,从卫生间出来之后,头昏昏沉沉的,走路都有些飘。

    眼看着就要回到包厢了,她突然被一股力量拽到了旁边的门内,还未来得及尖叫,就被对方捂住了嘴。

    白浣之被捂着嘴摁在门板上,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叶琛,一脸惊恐,浑身都在发抖。

    叶琛能感觉到她在害怕。

    可他就是这么恶趣味,她越表现得害怕,他就越想蹂躏她。

    叶琛扯下领带,用领带缠住她的嘴唇,在脑袋后面打了一个死结,然后再抽下皮带。用皮带将她的手捆到一起。

    白浣之被叶琛吓哭了。

    她不是没有过这方面的经验,她和傅景嗣在一起这么久,两个人做什么都是中规中矩的,傅景嗣从来没有跟她用过太过分的方式。

    可是现在----

    叶琛抬起手指,轻而缓慢地从她的额头向下划,冰凉的指尖贴着她面部的肌肤,白浣之不停地打哆嗦,不知道是冷还是害怕。

    她想求救,可是嘴被堵着,一句话都喊不出,想反抗,手被捆着,使出浑身力气都没什么用

    她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眼泪夺眶而出,怎么都停不下来。

    她根本不知道。这个时候,她的眼泪只会让叶琛更想欺负她。

    “不要哭哦。”叶琛用指尖拂去她的眼泪,动作温柔到了极点,“我早就想好好操你一顿了,可惜一直没有机会,老傅今天真的很争气哦。”

    他的话很直白,白浣之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脸色煞白,她很想骂他,用脏话骂。

    叶琛似乎看穿了她内心的想法,大发慈悲,动手为她解开了绑在嘴上的领带。

    “你放开我----”

    终于没了束缚,白浣之直接说出了自己内心最想说的话。

    她语气不善,里头带着浓浓的厌恶。

    叶琛满不在乎地笑了,一只手捏起她的下巴。认真地看着她:“宝贝,你要温柔一点哦,惹我生气了,受罪的人是你。”

    “你是疯子吗?”白浣之向他强调:“我是傅景嗣的女朋友,你不可以这么对我,你赶紧松开,我就当这件事情没发生过。”

    ----呵呵,就当这件事情没发生过。

    叶琛听过之后更想笑了。

    “既然你这么想当它没发生,不如我们就做点没办法‘当它没发生’的事情,好不好呢?”

    他一边说,一边动手撕扯她下身的黑色长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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