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七章、狂士登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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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二、注重人的内在修养,轻视对外在的客观规律的探究,是殷省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价值指向。

    儒家的价值学说,可以称为内在价值论或道德至上论,它认为道德不是来自上天的意志,而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而产生的。

    孔子主张

    “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即道德的价值是至高无上的,道德具有内在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和主导;道德不但可以衍生出知识价值,而且可以决定政治价值和物质利益价值。

    这种重视道德和人的精神生活的思想,对殷省古代价值观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儒家并非不看重生命的价值,但更强调道德价值,在他们看来,生命对一个人固然重要,但人的道德操守和气节更重要。

    在两者发生矛盾的时候,他们主张

    “杀身成仁”,

    “舍生取义”。儒家道德观念重内在价值与修养,认为道德不是用来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尤其不是用来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它是一种精神的自律,人加强内在修养,就是要提高道德的自觉性。

    殷省思想家从人类生活本身探求道德的根据,体现了人本的观点。像孟子把道德的根源归于人性,荀子将道德的产生归于圣人的思虑,张载从人与人、人与物的本然关系诠释道德等等,这些观点虽然在历史观上属于唯心主义,但比宗教的道德观无疑要高明、合理。

    对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的追求,是殷省传统文化和传统价值观中最为鲜明、持久的传统之一,至今仍有强大的生命力。

    殷省历代哲人都认为人应该有崇高的社会理想,这个社会理想就是《礼记·礼运》篇所描绘的大同世界。

    这种带有浓厚理想色彩的原始大同社会图景,影响了殷省历代哲人和统治者。

    中国古代哲学中有肯定人的人格尊严、人的道德价值的思想,儒家道德的特点是富于理想主义、人文主义和实践理性精神,它追求自我完美,力图通过道德塑造理想人格。

    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也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认为高尚品德的价值远在世俗的富贵之上。

    儒家非常注重气节,孔子说: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孟子说: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也。”儒家最理想的人际关系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儒家强调人的社会责任,积极入世,在个人与家庭、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提倡群体意识,突出个人的内在修养,意欲通过个人的内在修养达到道德的完善。

    这种充分肯定人的人格尊严的观点,是非常深刻的。殷省传统道德之所以具有当代价值,正是由于它有着与人类理想的大道相一致的方向。

    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既相区别,又有联系。儒家各派尤其重视二者的联系,他们提出的所谓

    “内圣外王之道”,就是把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生活理想。

    “内圣”,指主体的内在修养以及对真、善、美的把握,是对理想人格的追求;

    “外王”,指把主体内在修养的所得,推广于社会,使天下成为真、善、美统一的大同世界。

    这是对理想社会的追求。《大学》提出的

    “三纲八目”使这一思想更为具体化。通过道德修养来实现政治理想,道德为政治服务,正是儒家思想乃至殷省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殷省传统文化实际上就是一种以政治伦理为特征的人文文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重视伦理和政治的特点,导致了殷省传统文化的另一种片面化倾向,那就是只重王权、国权而忽视民权、人权,只强调人的义务而忽视人的权利和人的主体地位。

    与此相关联,是政治权利的绝对化和法制意识的淡漠。这造成了殷省传统文化中民主精神的匮乏和人的个性的麻木。

    人伦观念后来演化成为

    “三纲”,突出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的片面服从关系,在历史上更是起了阻碍社会进步的作用。

    儒家肯定人的价值,注重道德的作用,这对于封建时代精神文明的发展起过巨大作用。

    但在义利关系、德力关系等问题上,儒家、尤其是宋明理学的见解却表现了严重的偏向。

    义利关系实质上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关系问题。

    以儒家为主导的殷省传统文化推崇非功利性,价值观以重义崇德为特色,认为只有小人才

    “喻于利”,而君子是

    “喻于义”、

    “谋道不谋食”的。孔子提倡

    “义”,但不完全排斥

    “利”,而是要求

    “见利思义”(《论语·宪问》),

    “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主张以义求利。孟子对义与利作了严格区分,认为道义的价值高于一切物质利益,道义按其本性来讲不仅有利于维护自己正当的个人利益,更重要的是它具有理想性、自我约束性和利人的特性。

    后来,董仲舒提出

    “身之养莫重于义”的命题,认为有道德是人贵于物的根本所在,道德的价值高于物质利益。

    从孟子到董仲舒,再到后来的程朱陆王学派,经过不断的阐释和发挥,义利关系演化成了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专门强调道义,忽视公利与私利的区别,在反对私利的基础上一概地反对利,进而藐视人的一切物质利益,甚至把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置于卑贱的地位,这样,价值观就发生了严重脱离实际的倾向。

    在义利关系上,墨家及后世一些学说也有比较全面、辩证的论述。他们主张义利统一,德力并重,高度评价生产劳动的价值,同时重视能够给生产力的提高带来实际利益的科学技术。

    这些思想虽然在古代没有产生重大影响和作用,但无可否认,这是非常宝贵的精神遗产。

    殷省历史上的功利主义一般都是进步阶级或阶层的思想武器,而道义论往往是统治阶级、没落阶层的理论学说。

    马克思认为,功利

    “表明了社会的一切现存关系和经济基础之间的联系”。这也就是说,功利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利益机制是社会运行的动力机制。

    当然,这里所说的功利和利益追求,是必须要有法律和道德作基础的。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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